◆2019年11月13日大批攬炒黑暴在中環非法聚集堵路癱瘓交通。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68人於2019年11月13日在中環涉參與攬炒黑暴發起的所謂「大三罷」堵路破壞,當中8人被控非法集結、刑事損壞等罪,昨日於區域法院續審。其中兩人在開審前認罪,其餘6人受審。控方在開案陳詞中指出,警員花了超過1,500小時反覆翻查片段,與各被告的裝束、外貌特徵等作比對,加上部分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足以證明其犯案。

8被告為6男兩女,案發時介乎20歲至35歲,依次為:20歲學生江偉文、22歲學生黃朗勤、20歲學生蕭振灝、25歲冷氣技工葉栢良、24歲招待員黃鋆國、22歲女保險經紀劉好途、20歲李浩章、35歲女設計師呂傑靈。其中首7名被告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3日在中環畢打街、德輔道中、遮打道、干諾道中、雪廠街及皇后大道中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另外,劉好途、李浩章各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蕭振灝及呂傑靈各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罪。江偉文及葉栢良認罪,還押至2023年1月21日求情。

控方昨日在開案陳詞中指,2019年11月有人在網上討論區煽動在13日搞所謂「三罷」。當日下午約 2 時半,大批人在中環一帶集結,堵塞畢打街、德輔道中等多條主要幹道,並四處破壞,包括噴黑商舖及路壆、用扳手敲打並破壞交通燈,以及在行車路上撒溪錢等。當晚7時半,警方展開驅散行動,總共拘捕68人,包括本案被告。

被告堵路噴寫粗口

控方表示,警員用超過1,500小時反覆觀看現場片段,與各被告的裝束、外貌特徵及逃跑行為等作出比對辨認,另經政府化驗所法證專家以模擬形式作比對及分析,以證明各被告犯案,包括有人架設路障、干擾港鐵的捲閘,拆下路牌及放置磚頭堵路搬到車路中間,以及在中環站牆上噴上粗言穢語。

控方指從各人被捕地點、當時裝束等,顯示他們參與非法集結。

控方指出,其中黃朗勤、蕭振灝、黃鋆國在警誡下均作出招認,辯方將爭議他們警誡招認的自願性及可接納性,以及案發時是否在場。其餘3名被告則爭議是否管有涉案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