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上鄉道刑毀國旗位置調查。 電視截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國慶節期間,除葵涌、北角、灣仔及深水埗接連發生4宗涉及國旗、區旗及國慶橫額遭惡意破壞或盜竊案外,昨日凌晨在土瓜灣上鄉道及馬頭涌道亦分別有國旗及區旗遭惡意拆毀丟在地上及垃圾桶內。警方指在過去4天發生的6宗同類案件中,合共拘捕3名涉案男子,現正追查其動機,不排除稍後會有更多人被捕。

昨日凌晨約1時55分,警方西九龍衝鋒隊巡經上鄉道24號時,發現一幅國旗及一幅區旗,連同2米長的伸縮鐵通旗杆被拗曲棄於地上。調查期間,警員再接報於馬頭涌道58號對開,另有2支國旗及區旗被人拆下並放進垃圾桶內。警方遂將兩宗案件列作「損壞財物」案交由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根據《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不論是在現實生活還是虛擬世界中,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旗及國徽的行為,均屬犯罪,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另根據《區旗及區徽條例》,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區旗或區徽,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萬元和監禁3年;及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萬元和監禁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