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朝除實行封建制度外,還設了宗法制度、禮樂制度、井田制度作為輔助。圖為西周文物展覽。 資料圖片

筆者本學年會集中談談高中中史科教學中一些重要的課題,讓大家從中認識多些,溫故知新一下。首篇說的是西周封建,封建的意思是「封土建國」,從而讓一眾諸侯管治地方,鞏固政權,但為何周武王及周公旦要分封,又如何分封,以及封建制度下又有哪些輔行制度。下文將會一一解說。

周滅商之初,人心未定,政治及社會環境仍存不穩定性,商遺民尚有復國之心,針對這些情況,西周為表示商祀仍維繫不墜,不改其風俗生活,故推行「以商制商」政策,找在商遺民群體中較有政治地位的紂王之子武庚,把他封在殷,以管治殷商遺民,穩定形勢。同時,為以防萬一,從中監視殷商遺民,故分封了「自己人」——姬姓宗室叔鮮、叔度、叔處分別於管、蔡及霍,合稱「三監」,成為第一面屏障,以收監視殷民,防止叛變的效果。另外,為保衛西周的中央王室,擴展在東方的勢力,又再把姬姓宗室分封於各地,如周公旦於魯、召公奭於燕等,而為酬謝異姓功臣,共同屏藩周室,封姜尚於呂,成為第二面屏障。

周武王逝世後,成王繼位,並由周公旦輔政,這卻引致了西周的一場亂事——三監之亂出現,動搖第一次分封的局面,迫使周室需再作檢視。核心問題是在殷商遺民身上,人心未服乃是癥結,若強硬處理,則易再起叛亂;若軟弱處理,卻難以確立威信。因此周公把他們一分為三,分散力量,部分遺民遷到商的故都商丘,建國由商宗室微子啟管治,把殷地封給周武王弟弟康叔,遷殷商的「頑民」至洛邑,以安撫及嚴控殷民,另為加強對東方及北方的控制,封姜尚之子伋於齊、召公奭之子於燕,之後又分封了七十多個國,大部分是周的宗室和姻親,藉此繼續屏藩周室,防再有亂事發生。

在實行封建制度的同時,西周也推行了三大輔行制度,以維持封建的秩序,第一是宗法制度,宗法制的核心原則是嫡長子繼承制,以血統親疏區分嫡、庶,用作繼承權位,從中建立一套等級秩序,天子以嫡長子繼統,稱為大宗,其餘諸子分封則為諸侯,稱小宗;同樣地,諸侯以嫡長子繼統為大宗,其餘諸子分封為卿大夫,稱小宗,接下來的三級分別為卿大夫、士及庶民,作用是加強周室與諸侯的聯繫,也建立階級分明的社會,各階層各安其分,少紛爭自然能確保政治層面的安全。

第二是禮樂制度,禮意指各種典章制度、禮節儀式和社會生活規矩,等同學校的校規,人人都遵守,秩序和社會也可做到和諧,樂意指配合禮節儀式活動而進行的舞蹈、奏樂。

禮樂制下的社會,特別強調各階層之間的等級差別及身份相稱,不同等級的貴族,也有不同的禮樂規定,不得僭越,如天子用九鼎八簋作祭祀器物,奏樂舞蹈人數則為八俏(一俏為八人);卿大夫則用五鼎四簋作祭祀器物,奏樂舞蹈人數則為四俏,規定十分嚴格,宗法社會一旦安穩,上行下效,不作以下犯上之事,自然能確保社會層面的安全。

第三是井田制度,把田地依照「井」字劃成九個區域,每區佔一百畝,以中間的一區為公田,其餘八區則分給八戶負責耕種,農戶除了耕私田外,還要合力耕種公田,私田的收穫歸農民所有,而公田的收穫則當作賦稅繳交給貴族,這既確保貴族有一定的賦稅收入,也保證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自給自足,確保了經濟層面的安全。

◆ 梁延敬老師(香港歷史及文化教育協會主席,現職為中學中國歷史科科主任,曾協助出版社編寫不同的中史科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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