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同黨同候懲 女友涉助走佬亦被控
2020年7月1日港島發生非法示威,一名防暴警在銅鑼灣制服暴徒期間,被一名工程師以軍用摺刀刺傷。該名工程師於當晚登上航班企圖離境時,被警方拘捕並控以傷人罪,及與同場兩名男學生同被控暴動罪,工程師的女友則涉嫌協助其逃避追捕被捕,和工程師同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4名被告昨日在區域法院受審,工程師與兩名男學生分別承認暴動、有意圖而傷人及拒捕等罪。法官姚勳智將案押至10月13日判刑,以待索取3名認罪被告的背景報告,其間須還押,女被告則否認控罪受審。◆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4名被告依次為工程師黃鈞華(24歲)、學生羅玨琛(17歲)、學生周霈霖(19歲)、女培訓生張芷程(25歲,案發時為黃的女朋友)。其中,黃、羅及周承認一項暴動罪,而黃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高士威道皇仁書院外,意圖使警員25116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羅則承認一項抗拒警員罪。控罪指,他於同日同地點抗拒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25116。周承認一項故意阻撓警員罪。控罪指,他於同日同地故意阻撓警員25116。
黃及張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的控罪則指,兩人於或約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意圖協助黃鈞華逃避香港警務處逮捕的作為,兩人否認控罪。黃此控罪獲存檔法庭,張須就控罪受審。
案情透露,2020年7月1日下午,大批暴徒在銅鑼灣一帶聚集,其間約有300人佔據高士威道設置路障及叫喊政治口號。其間,有片段拍攝到羅玨琛及周霈霖以雪糕筒架設路障。
警方展示藍旗作出警告無果下展開驅散,警員25116目睹羅指示示威者逃走,經追捕於皇仁書院外制服羅期間遇到激烈掙扎,周則上前試圖拉走羅,混亂間有人包圍警員施襲。其間,黃鈞華突然衝前以軍用摺刀插向警員左上臂,令警員血流如注放開羅及倒地。黃、羅及周隨即逃去。
天眼拍到被告扔刺警摺刀落海
同日晚上7時許,黃被閉路電視拍攝到在觀塘碼頭徘徊,並於污水處理廠外將載有衣物及軍用摺刀的黑色袋掉入海中。與此同時,第四被告張芷程在數小時內用手機多次搜尋航班及機管局等資訊。其後,黃與張在新蒲崗一食肆會合,黃在訂購當晚11時55分由香港飛往倫敦的機票後,兩人前往黃位於慈正邨寓所。
黃之後帶同行李與張登上一輛私家車往機場,途中有人以張的信用卡為黃購買一張同年7月20日由倫敦往台北的機票。黃到達機場後,獨自下車辦理登機手續,並於登機後透過Telegram與一人以訊息對話,而張乘原車返回鴨脷洲寓所。
翌日零時許,警方登上航班將黃帶走及拘捕,經搜查在他身上檢獲一批港元及外幣,以及已過期的BNO文件影印本等。同日上午,張棄置原來手機,換上另一部手機及預付電話卡,並分別購買由香港飛往台北、台北飛往倫敦的機票,但在黃首度被押上法院提堂時取消機票,其後在同年7月9日被捕。羅及周則於同月16日分別在家中被捕。
遇襲警員受重創被調離前線
案中遇襲受傷警員傷口長7厘米,失血1,600毫升,送院經診斷左肩部分肌肉撕裂,傷口深度接近肱骨,距離腋神經僅4毫米,其間因傷口感染導致全身性敗血病須再赴院求醫。
警員獲發106天病假,康復後原屬意駐守衝鋒隊的期望落空,被調離前線從事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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