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費小燁)勞聯、港九拯溺員工會及香港工人健康中心昨日發表的一項調查顯示,本港現有救生員資歷及運營表現參差。其中,公私營泳池並非全數救生員在受聘和進行職務時持有合資格急救證書,私營泳池更出現以「施救員」資歷擔任救生員工作。43.6%受訪者指現時提供予救生員的培訓不足以應對實際工作或操作。工會建議特區政府完善法例並加強巡視及規管,明確救生員任職條件以及保證其質素;同時為從業員提供更多培訓和法例保障。
勞聯、港九拯溺員工會及香港工人健康中心上月成功訪問了251名救生及拯溺行業從業員,發現接近全部公營場所救生員都持有合資格救生章和合資格急救證書,但只有約半數私營泳池救生員持有合資格急救證書。在私營泳池中,有一名救生員僅持有銅章就獲聘,甚至沒有合資格急救證書。
同時,分別有13.8%及6.8%公營和私營泳池救生員表示,曾在沒有專業資格下被要求操作AED(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同時,分別有48.1%、29.9%及18.2%受訪泳灘救生員曾在沒有專業資格下被要求操作履帶運輸機、救生大艇和山貓鏟泥車。
逾70%曾因高溫現熱疾病症狀
調查又發現,逾半數受訪者指工作場所並無展示任何安全資訊,逾70%受訪者曾因高溫而出現熱疾病相關症狀,部分更曾因而被送院治理。近20%受訪私營泳池救生員表示,僱主沒有為他們提供降溫及抵擋太陽暴曬的個人防護裝備或用品,其比例是公營泳池(4.3%)的4倍、泳灘及水上活動中心(1.2%)的約16倍。
在工時方面,55%私營泳池受訪者每周工作逾50小時,有近半泳灘及水上活動中心救生員需每周超時工作。無論是公營抑或私營泳池,約30%沒有足夠的救生員數目當值,人數低於《泳池規例》中的法定要求,更有近70%受訪者指沒有額外人手調動以應付突發狀況。
工會促請政府將AED證書納入救生員的任職條件要求,及訂明「救生員」與「施救員」的資格和分工區別,又建議康文署參考外國做法,為其聘用的救生員提供職前培訓,特別針對特殊器械操作和水肺潛水進行中央培訓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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