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樂士
特區政府制止反中亂港分子進行違法破壞行為,卻惹來美國及其盟友口誅筆伐,尤以英國為甚。英國在去年12月發表《香港問題半年報告》,宣稱香港的言論自由空間日益收窄,其後又在今年發表的報告指控香港國安法扼殺言論自由。
這些誹謗者完全無視了言論自由受到香港基本法充分保障的基本事實。根據特區政府今年2月的數據,香港共有209家中外媒體在新聞處註冊,比2020年實施國安法前還要多,許多境外媒體和報章仍在香港設立區域總部或辦事處。若香港真的喪失言論自由,根本不會有那麼多傳媒機構在港運作。
媒體與公民享有監督和批評政府施政的權利,但前提是要以合法的方式和負責任的態度進行批評。英國應該很清楚,被譽為「第四權」的傳媒也絕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諷刺的是,英國大放厥詞對香港的言論自由指手畫腳之際,卻大幅收緊其國內的言論自由空間。英國政府在2021年提出《警察、犯罪、量刑與法院法案》,擴大警察限制市民示威遊行的權利,惹起民眾和學者激烈反對。有60萬人聯署反對該法案,350個慈善機構和750名學者呼籲廢棄該法案。聯合國三名特別報告員譴責該法案,而英國國會人權聯合委員會更指責法案是打壓民眾自由的下下策,就連前首相特雷莎‧梅也敦促政府三思。
然而,英國政府對這些反對聲音置若罔聞,該法案最終在本年4月28日正式成為法律。現在很多和平的示威活動都被列為違法行為,警方可以公眾妨擾罪控告示威者製造噪音、對他人構成影響。民眾對此紛紛感到譁然。有人曾指出該法案可能違反英國《人權法》賦予的言論自由,話音未落,英王查爾斯三世登基當日,有人大聲質問:「他怎樣當選的?」,警察馬上引用該新法律即時拘捕了這名「鬧事者」。
除了該新法例,英國警方還引用《公共秩序法》以「妨礙治安」為由逮捕對他人造成「滋擾」的示威者,近日至少有兩人已因言論而被捕。在查爾斯三世登基當天,愛丁堡一名女子因為手持反君主制的標語而被捕和被起訴。在已故英女王伊利沙伯二世出殯當天,有一名男子因為當眾對安德魯王子表達不滿而被捕。兩者的罪名都是「妨礙治安」。
很明顯,英國大幅收緊了言論自由,即便是英國著名御用大律師Chris Daw也不禁批評新法例賦予警方過大權力,對示威構成的限制前所未見。相比之下,香港警察的權力可謂小巫見大巫。英國正大幅收緊言論自由,卻詆毀香港的言論自由空間,真是匪夷所思!
(作者是前刑事檢控專員,本文原文發表在英文《中國日報香港版》評論版面。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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