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6月王逸戰在街站被捕。 資料圖片
◆ 控方呈上王逸戰日前在社交平台所撰文章,稱自己「無怨無悔」云云,反映他並無「悔意」。 王逸戰Fb圖片

控方:證明毫無悔意 法官質疑叫人跟隨犯法

已解散的「港獨」學生組織「賢學思政」4頭目,於早前承認香港國安法下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昨日在區域法院求情。首被告王逸戰在求情信聲稱「深感懊悔」,並已在還押期間「反思」云云。控方呈上王逸戰日前在社交平台所撰文章,稱自己「無怨無悔」云云,反映他並無悔意。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質疑王是在叫人跟隨他走犯法之路,辯方否認,稱王已對控罪「直認不諱」。郭官將案押後至10月15日,並為兩名女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屆時法庭可能判刑。4名被告繼續還押。◆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4名被告依次為現年的21歲的學生王逸戰、21歲無業男陳枳森、19歲女學生朱慧盈和20歲女學生黃沅琳。王是「賢學思政」召集人、陳是秘書長,餘下兩女則是發言人。

4人早前承認於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一同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王逸戰的代表大律師昨日引述王的求情信稱,王對自己的所為「深感懊悔」,還押期間已經「反思」云云。控方呈上王最近在社交平台發表的文章質疑其「悔意」。據王逸戰在9月20日發表於其個人Facebook的文章顯示,王聲稱自己已被還押一年,案件很快有判決,但他「無怨無悔」,又稱「無人知曉結局」,又提到「不願放棄」及「繼續擇言固執,一起昂首走那未完的路」云云。

辯方竟稱「無悔」非沒有悔意

郭官指出,王逸戰的求情信與網上文章意思似乎有別,希望得知網文內容是否來自王逸戰本人,還是來自其朋友,建議辯方向王逸戰索取指示,以便法庭考慮「佢喺求情信入面講嘅嘢啱唔啱」。

辯方索取指示後解釋稱,王逸戰日前撰文只是「抒發感想」,自言「無怨無悔」意指他沒有「埋怨受他人激發或誤導」,「無悔」則非指自己沒有悔意,而是他在還押一年內沒有蹉跎歲月,努力學習,改善不足。

郭官直言,王並非只抒發感想,文中提及所謂「繼續擇言固執,一起昂首走那未完的路」,令人質疑有關內容是在叫人跟隨他走犯法之路。辯方否認,稱王並無意叫他人以同樣手法犯案,又稱被告在控罪中的行為是嚴重的,辯方無意淡化,但沒證據顯示有人曾被煽動,故本案不屬國安法下的情節嚴重。

另外3名被告的大律師均稱案件屬情節輕微,或輕微至中等。其中,次被告陳枳森代表大律師聲稱,「賢學思政」組織鬆散、知名度低,陳枳森在被捕前9個月已沒再參與擺街站,希望法庭可視他為自動放棄犯罪。

被告朱慧盈代表大律師稱,各被告的犯案手法不涉使用武器裝備,沒有證據指被告會將發言付諸實行,而朱慧盈去年3月更公開表示會退出組織。

被告黃沅琳代表大律師則稱,黃知道案件嚴重性,並非存心挑戰國安法,又到警署自首,願意向社會道歉。

押後至下月15日 續補充求情或判刑

法官郭偉健將案件押後至10月15日繼續作進一步補充求情或判刑,其間會為黃沅琳和朱慧盈索取教導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