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提出16項措施,支持南沙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海關總署支持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若干措施》近日印發,提出16項具體措施,旨在全面落實《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要求,支持廣州南沙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打造成為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戰略性平台,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更好發揮引領帶動作用。

措施涵蓋4方面內容,其中,在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要素便捷流動方面,明確支持南沙開展「跨境科研用物資正面清單」、生物醫藥研發用物品進口「白名單」制度試點。對港澳科研機構因科研、測試、認證檢查所需的產品和樣品,憑市場監管部門出具的《免予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加快驗放。同時,支持探索在南沙公立醫院開展跨境轉診合作,並支持海關健康申報信息與廣東省「粵康碼」、香港「港康碼」信息共享、結果互認、疫情聯防。

海關總署還將全力支持重大項目建設與產業發展。其中,重點支持跨境電商業務發展,支持南沙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退貨中心倉業務;支持飛機保稅租賃、全球保稅維修、保稅油供應國際航行船舶業務等多項「保稅+」業務發展;支持開展平行進口汽車符合性整改等業務,支持新能源汽車、智能汽車等產業發展,對汽車整車及核心零配件便捷通關。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