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19年平安夜,一批黑衣人在元朗形點商場發起所謂的「和你sing」非法集結。其間,時年19歲的地盤工人被警員攔截時拔足狂逃,撞飛警員,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襲警罪成。裁判官陳炳宙批評,被告在自辯時不忘抹黑警員,又反駁被告辯稱自己「恐慌突襲症」復發:「見到『示威者』就唔受影響,見到保障市民生命財產的警員,就覺得恐慌突襲。」他明言,法庭不會考慮判社會服務令。被告還押至10月5日判刑,以待法庭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現年21歲的被告周俊榮報稱無業,被控於2019年12月24日在元朗形點II2樓襲擊警員曾彼得。裁判官陳炳宙昨日綜合庭上證供表示,現場片段顯示被告在一名防暴警員捉住其友人時拔足狂奔,先後避開多名途人並跑到姓曾警員前。曾見狀伸開左右臂,被告左肩撞向曾,令曾雙腳離地跌倒,在地上滑行一米。
自稱患抑鬱 「恐慌症」復發
之後,被告繞過曾繼續逃跑,被另一名防暴警員追至玻璃圍欄。被告跨過圍欄跌落商場1樓地面,送院救治。
被告供稱自己患上抑鬱症,案發時「恐慌突襲症」復發,令其視線模糊。陳官質疑,被告患病卻前往人多擠迫之處「行街散心」,其供詞自相矛盾,有違常理,不明白為何要到人多的地方,及停留在有衝突風險的商場,而被告辯稱「商場大」而到場非合理理由,質疑其目的前後不一,是想隱瞞事實的真相。
陳炳宙指出,被告在看見一群防暴警或遇見有人被截查時應已「發作」,不會於遭警員截查時才「發作」。被告在人群中左穿右插,可以敏捷地避開其他行人,故不認為被告有「恐慌突襲症」,而被告以身體撞擊警員,屬蓄意施加武力,裁定其襲警罪成。
辯方求情稱,被告犯案時年輕,並非有預謀襲擊警員,而他跨過圍欄倒地,手腕腕骨粉碎、脊骨爆裂,須接受物理治療,希望法庭給予年輕人改過自新機會,可以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陳官表示,被告是受審後定罪,案中「警員俾人撞到飛起,被告好似拳頭咁撼落佢度」,顯示案情嚴重。
陳炳宙批評,被告審訊時不忘抹黑警員,質疑被告聲稱的病情不受「示威者」影響,反而看見維持治安的警員卻「恐慌突襲症」復發,而辯方傳召的精神科周醫生身為一名專家,卻修飾被告的精神健康狀態,自相矛盾,沒有以持平的方式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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