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首宗「中國行動計劃」受審案件 法院駁回多項控罪

美國政府2018年發動「中國行動計劃」,對多名華裔學者進行無理迫害,但大部分案件經法庭審理後都被駁回,類似案例前日再添一宗。美國堪薩斯大學華裔化學工程教授陶豐被控為中國政府擔任科技間諜的案件,聯邦法官前日駁回陪審團裁定罪成的其中三項電匯欺詐罪,只維持一項虛假陳述罪名成立。辯方律師對裁決證明陶豐無意欺詐感到高興,並正就虛假陳述定罪考慮採取下一步行動。

美國前總統特朗普聲稱為打擊在美國大學及研究機構竊取商業機密的中國經濟間諜活動,2018年啟動「中國行動計劃」(China Initiative),多名華裔學者遭調查,陶豐是第一個受審的案例。

電匯欺詐明顯證據不足

50歲的陶豐被控在堪薩斯大學工作期間,非法隱瞞他在中國福州大學的工作,堪薩斯州地方法院陪審團今年4月裁定他犯下三項電匯欺詐罪和一項虛假陳述罪,三項電匯欺詐罪可被判監20年和罰款25萬美元(約196萬港元),虛假陳述罪最高刑罰為5年監禁。

聯邦地方法院法官魯賓遜前日裁定,聯邦檢察官未提供足夠證據支持電匯欺詐定罪。魯賓遜表示,陶豐在2018年向堪薩斯大學提交了一份利益衝突聲明,沒有透露他在福州大學的活動,屬於虛假陳述,但沒有證據顯示他因這項工作收到金錢或財產,而那是電匯欺詐定罪必須具備的條件。

陶豐的辯護律師蔡登博格發聲明稱,辯護團隊對於魯賓遜發現陶豐無意詐欺堪薩斯大學或聯邦政府感到高興,形容陶豐是「堪大傑出研究員和獲獎教授」。蔡登博格表示,「今次裁決有望直指『中國行動計劃』案件的核心;政府在這類案件指稱,研究人員未有披露與中國關係,構成聯邦撥款詐欺;但研究人員其實已完成美國政府撥款交辦的所有工作,足以令政府完全滿意。」

2002年移美 堪大終身副教授

陶豐於中國出生,2002年移居美國,2014年8月開始在堪薩斯大學環境有益催化中心擔任終身副教授;該中心從事永續技術研究,以保護自然資源和能源。聯邦檢察官指控陶豐隱瞞他在中國的工作,騙取堪薩斯大學、聯邦能源部和國家科學基金會提供的研究項目經費。陶豐為參與中國長江學者獎勵計劃,曾前往中國建立實驗室,並為福州大學招聘員工,當時他告訴堪大校方自己身在德國。

但蔡登博格辯稱陶豐只是進行「兼職」,他完成了堪大所有研究,在中國福州大學的工作也未得到報酬,因此並未違法。此外,陶豐在一些論文中曾列出他與兩間學校的關係,顯示他未有隱瞞;在陶豐被捕前數月的2019年4月,堪大還表揚陶豐的研究工作。◆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