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有特殊的隱秘性,加上不必經過第三方金融機構,愈來愈受廣泛應用,也成了非法交易的媒介。有毒販看中以加密幣交易難以被執法人員追查的漏洞,紛紛要求毒品買家付幣代替現金入數。
立法會議員梁熙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認為,現時部分找換店有提供兌換加密貨幣服務,但為了多做生意,往往採取隻眼開隻眼閉的態度,未有登記或驗證對方身份,令罪犯有機可乘,藉此洗黑錢。他呼籲特區政府加強監管,要求有關店舖在兌換加密幣時,必須嚴格執行登記對方身份的制度。
律師陳子遷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亦認為加密貨幣有被不法分子濫用的情況,促請特區政府立法規管,「中國內地、美國及俄羅斯都有立例監管,香港都應該正視這個問題,研究需否在買賣或找換加密貨幣時加入實名制,杜絕不法之徒瞞天過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該局已因應本港虛擬資產活動的風險和保障投資者利益的重要性,就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訂立發牌和合適的監管制度提出立法建議。政府已於今年7月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建議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下引入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法定發牌制度。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禮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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