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子

銷售有所謂「百貨應百客」,因為人心不同,各如其面。就算是同一件貨品,人人購買的原因,都可以迥然不同。

什麼是顧客的真正需要?事實上,無論是銷售還是廣告宣傳,賣點從來都是產品對顧客的實際益處(Consumer Benefit),而不只是產品的功能。然而,每個人着眼的益處都不同,所以廣告宣傳,就需要重點突出大部分人都重視的益處,而銷售就可以視乎個別顧客,而以不同的益處打動對方。

在產品的推銷而言,產品或服務主要可以分為3個部分,構成一個簡稱為FAB的鐵三角──F指功能Features、A指Advantages優點、B就是Benefits,即是對顧客的益處。

每件產品都有其功能,而優勝於競爭對手的就是優點。優點如能迎合到顧客的需要,就是一個益處,對達成銷售很有幫助。例如有一架超級跑車,外觀流線型時尚設計、由零到100公里只需幾秒鐘、售價港幣300萬以上,以上都是產品的功能(F)。由於設計時尚,因此外形美觀,速度快,而且奢華,以上就是由功能引申出來的優點(A)。

對於消費者而言,未必會完全欣賞以上的優點。有顧客可能因為喜歡外形美觀,可以顯出個人品味,令自我感覺良好而購買。有人可能喜歡飆車的快感,所以追求速度。也有人只想威風炫富,證明自己有很高的經濟能力,既滿足虛榮心,也方便攀附權貴或者追求心儀異性。而凸顯個人品味令自我感覺良好,或者能高速飆車令人享受到刺激的快感,又或者彰顯個人經濟能力方便做生意或追求異性,就是由優點引申出來,對個別顧客的益處(B)了。

如果顧客是回頭熟客,銷售人員固然已對其需要有一定的理解;但如果銷售人員面對的,是一位陌生顧客,就需要靠觀察、聆聽,再問對問題等溝通技巧,在對談中,彼此建立起良好的互信關係,然後介紹產品最能滿足顧客的益處作配對,就能提高銷售的成功率了。

政府施政如想順暢,當然要能回應市民的需要。然而,每個市民都有不同的需求,700萬人就可能有700萬個訴求,政府應該如何拆解?每一個政策,都不可能取悅所有人,因此,政府必須先定義政策的持份者,然後透過大型的民意調查,找出絕大部分持份者的需要,對症下藥,宣傳政策獲最多市民認同的益處,再就最大的反對聲音作微調,就應比較容易水到渠成了。因此,建議政府重建心戰室了解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