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正計劃立法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老師、社工、醫務醫生等專業人士有法律責任舉報虐待或疏忽照顧兒童情況,政府已於前日舉行業界首場網上諮詢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昨日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指,相關諮詢文件界定四類懷疑虐兒的情況,並擬將舉報機制分為三級,同時盡量簡化相關人員在舉報時需填報資料,預期最快明年上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孫玉菡表示,三級舉報機制中的第一級是較嚴重個案,相關人員有法律責任必須舉報;第二和第三級是可能察覺到有問題,鼓勵相關人員舉報。
他強調,相關人員如發現問題屬嚴重級別,只需致電舉報和填寫書面資料,就已完成法律責任,後續工作會由專業人士跟進,重申知情不報要負起法律責任;而如有關人員在接觸兒童期間發現有不妥,即使情況未達「嚴重」的標準,亦鼓勵他們舉報,或轉介個案予社署跟進。
對建議中要求相關人員在合理時間內舉報,孫玉菡表示,很難寫具體時間,但只要見到嚴重個案,就應該盡快舉報,「早一天舉報,早一天幫到小朋友。」
「只要覺得有懷疑就可舉報」
被問到會否出現誤報個案情況,他指,只要覺得有懷疑就可舉報,政府會審視是否需要跟進,「你報有懷疑個案,看完後,發覺最後沒有需要再作進一步的跟進,這不是叫誤報,因為你有懷疑,沒人說你報一定是個案。我們的目的是希望個(安全)網能編織得夠大,有懷疑就報上來,然後去跟進。」
孫玉菡強調,所有與兒童有直接接觸的專業人士都有舉報責任,並指本年底開始就會向相關界別人員提供培訓,法例條文需再敲定細節,最快明年上半年提交立法會,「第一階段培訓力求在今年底,即幾個月後,開始在網上提供培訓資料,因很多時需要一些實例、一些情景,讓他們較容易融入工作實際情況。另一個重要情況,是真的要上培訓,會較容易掌握什麼時候(個案)是嚴重,都不要猶疑,在法律下要舉報。」
參與了日前網上諮詢會的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在同一節目中表示,與會者較關注建議舉報機制分為三級制的安排,他個人認為歸納為兩級制較容易處理,「分三級都有點混亂,用虐兒的程度分三級,三級之間很難界定得很清楚,有些奇怪的是涉及性的情況放在第二級,大家知道現在是要保護兒童,兒童10、12、13歲,涉及性(性侵/性虐待),怎會與虐兒沒有關係?」有業界則憂慮由於舉報責任在個人,如果機構內督導人員沒配合舉報或有所拖延,最終舉報責任仍在前線員工身上。
業界冀列明定義免爭拗
香港社會工作人員協會會長林靜雯表示支持立法,但有社工擔心法例實施後會誤墮法網,認為相關法例存有灰色地帶,包括「有受嚴重傷害的迫切危機」的定義不清晰,希望政府進一步說明,或以清單方式列明,以免屆時出現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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