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警方與衞生部門近日發現有確診者漠視公眾健康,違反香港法例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的相關規定,在確診期間及在疫苗通行證仍然呈現「紅碼」的情況下,離開指定隔離地點並進入受《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所規管的處所。警方與衞生部門協調,根據第599A章執行「隔離令」,將4名確診人士押送到「竹篙灣社區隔離設施」,以阻截病毒於社區擴散。

警方昨日強調,確診者在隔離期間離開指定隔離地點,一經定罪,可被罰款10,000元及判處監禁6個月。同時衞生主任及獲授權人員,包括警務人員,有權將確診者帶到社區隔離設施,如相關人等拒絕配合,即屬犯罪,可被罰款10,000元及判處監禁6個月。

警方發言人昨晚表示,特區政府會嚴肅跟進所有違反隔離令的案件,並會積極進行搜證,及向法庭申請傳票檢控違法者,並提醒市民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以減低病毒傳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