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周紹基)市場分析指出,「18條」措施正好配合香港發展私募基金市場的「三步曲」策略,即(1)引入有限合夥基金(LPF)制度;(2)為合資格私募基金所分發的附帶權益提供稅務寬免;及(3)推出制度吸引外地成立的基金搬遷來港落戶,明確支持香港LPF與前海的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QFLP)規則銜接。這是港深兩地政府,在推動大灣區金融和經濟發展方面又一有力舉措,在香港由治及興的關鍵時刻更顯出不一樣的意義。
黃王慈明:深港優勢互補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認為,「18條」措施讓深港兩地的優勢互補,發揮協同效應。大灣區是一個充滿投資機會的創新中心,在科創、金融科技、醫療保健及ESG等方面,都有具大的發展潛力,不少境外投資者希望把握當中機遇。其中香港市場有關LPF及其他基金結構,可讓境外投資者有效掌握相關投資機會,尤其在私募基金及風投創投等非上市領域。她還認為,兩地還可探討在其他領域進行試點,例如「跨境理財通」監管制度的突破,以進一步促進與大灣區的金融融合。
香港於2020年引入LPF制度,以吸引全球的私募基金及創投基金於香港成立及註冊,以便將資金引入企業,包括於大灣區的創新及科技領域的初創企業。根據財庫局數據,截至今年6月底,已經有約500隻基金,在新的LPF制度下註冊成立。
江競競:港將設5000間LPF
香港有限合夥基金協會創會會長江競競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18條」措施的推出,對本港以及整個大灣區的LPF發展有相當大的好處。他認為,有關聯動可以吸引更多國際及內地資金來港成立LPF,以本港現有的政策及監管優勢,預計8至10年後,本港將有至少5,000間LPF設立。江競競指,香港在吸引機構設立LPF上有多項優勢,包括人才匯聚、鄰近機遇眾多的大灣區、資金自由進出等,而在港設立LPF及相關維護費用與離岸基金相比,也有較大優勢。他指出,本港成立LPF的成本約為開曼群島的三分之一,反映香港本身已相當具競爭力,日後再加上與前海的聯動,香港的吸引力勢將進一步上升。
張麗:助推科研成果轉化
香港中國金融協會主席張麗也對香港文匯報表示,從推動私募基金發展來看,政策提出支持LPF,與前海的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QFLP)規則銜接,這可發揮香港LPF制度的優勢和資源優勢,為內地實體企業帶來優質的境外投資資金和經驗。同時,通過投資內地機會的擴大,來吸引外地成立的基金搬遷來港落戶,對於提升香港私募基金投資表現,豐富香港私募基金乃至金融生態,都有積極、正面的影響。
她續說,從香港本地創科企業發展來看,政策措施中提到,前海合格境內投資企業(QDIE)若投資符合條件的香港創科企業或項目,將獲得獎勵。創科正是香港未來經濟發展的重點所在,也是希望所在。香港在科技研發方面優勢明顯,境內投資企業帶來資金支持的同時,也將會帶動人才、企業等資源整合,這將有助於香港科技研發的成果轉化,為香港創科打造出有研發、有成果、有應用、有市場的產業鏈循環,推動香港產業實心化和再工業化。
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李惟宏指出,今次本港與前海聯合推出「18條」措施,將令在大灣區投資創新業務的資金更多元化,而今次措施雖然對基金界有利,但長遠有望促使本港與內地有更多的金融基建可以聯動,例如「跨境理財通」等,他期望對證券界日後發展,最終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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