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一名找換店前店長涉嫌以虛假申請書訛騙找換店匯款逾760萬元,今日(2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被告早前被廉署起訴,並承認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暫委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嚴重之處在於涉案找換店仍有230萬元未被起回,判處非即時監禁不切實際。

一家找換店。(資料圖片)

暫委裁判官表示,背景報告顯示被告誤信找換店熟客急需匯款,故犯下控罪,但無法排除被告能從中獲得花紅,難以確定被告非為個人利益犯案。暫委裁判官指出,被告雖主動向公司匯報,揭發事件,但只因紙包不住火而主動匯報,考慮到被告認罪等因素,故判監4個月。

被告歐陽獻(28歲),報稱為許氏兄弟外幣找換有限公司前店長,於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1月4日間,先後9次共提交16份匯款申請書予許氏兄弟找換店,訛稱一名顧客以現金結清匯款額,要求找換店為該顧客匯款逾7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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