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於上世紀五十年代起先後成立238個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政府以特惠價格批地建屋,作為公務員房屋福利。時至今日,不少合作社樓宇樓齡已高,內部渠管殘破,加上當年設計上的缺點,埋下衞生及爆疫危機。香港文匯報接獲一名合作社樓宇的七旬業主求助,指樓上單位糞渠穿過其單位廁所天花再接駁至屋外的大廈大渠,惟在新冠疫情肆虐下,樓上糞渠接連爆裂,樓上業主愛理不理,令她終日與臭渠為伴,四出奔波向屋宇署、申訴專員公署求助無果,身心俱疲。她哽咽表示,該渠位設計令樓下單位住戶的健康主宰在樓上業主手上,只求對方更改渠位,讓糞渠直接通往屋外大渠,還她安樂的晚年。

70多歲的郭女士是退休中學教師,與胞妹居於港島薄扶林羅富國徑一個1,600多平方呎的公務員建屋合作社單位,至今56年。香港文匯報記者日前到現場了解,該樓宇每十餘年維修翻新一次,故外部結構尚算理想,惟郭女士樓上單位的糞渠一直是隱患。記者所見,樓上糞渠穿過她單位廁所天花再接駁到屋外大渠,而該糞渠維修責任在樓上單位住戶,但若不幸爆裂,「受害人」卻是郭女士。

近年樓上單位的糞渠因為日久失修不時爆裂,排洩物就滲漏至郭女士單位內。她一直要求樓上住戶改動渠位,直接把糞渠由樓上單位伸延至屋外大渠,不再經過她的單位,「2008年便有一次糞渠滲漏,當時樓上住戶肯負責維修,但不肯改渠位設計。」直至2019年,郭女士單位的工人房廁所再出現樓上爆渠、樓下滲糞水的情況,但樓上女戶主已去世,郭女士於是聯絡合作社執委會,「最後樓上索性封了該糞渠,穿入我單位的渠管亦割掉封閉。」

新業主不應門拒合作

不過,去年6月12日郭女士單位的另一廁所再出現同類型事件,惟今次向執委會求助不果,「主席聲稱樓上單位已無人居住,拍門亦無人應門,但我明明在深夜聽到樓上有開水喉、關門及沖廁等聲音,如果無人住又怎會沖廁令糞渠滲漏?」

她先後向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申訴專員公署求助。滲水辦派員上門視察後轉介屋宇署跟進,但一直未見問題得到解決,故她第二度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屋宇署才派測量師到訪,但先後三次也表示未能聯繫樓上單位戶主見面。直至月前,屋宇署成功與樓上戶主聯繫,擬到其單位進行色水測試,確定沖廁是否有滲漏,但郭女士表示當日屋宇署人員到樓上極短時間便結束,之後未見再有下文。她第三次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其後才獲知樓上戶主拒絕測試。

承諾換渠 拒絕改渠

屋宇署於今年4月致電給她,表示已和樓上戶主溝通,戶主同意割掉並封閉穿過她單位的糞渠,但後來又反口,「樓上戶主堅持不改渠位,要跟樓宇原來的圖則設計,即糞渠穿過我家廁所,對方只肯負責更換已破爛的糞渠,因換渠只要數千元,改渠位要花數萬元,故改變態度。」

郭女士激動地說,少修少補後患無窮,「該圖則是60年前設計,不合時宜,這幢樓宇不少住戶亦已直接將單位內糞渠接駁大渠,為何仍要穿過我的單位?我擔心換渠後將來再有滲漏,加上病毒流行,怕病毒經渠管傳播。」

苦主:只求安度晚年

由於她與樓上戶主出現分歧,爆渠至今一年仍膠着,「屋宇署話3月31日有向樓上戶主發修葺令,要在4月28日前進行修葺,但限期已過,屋宇署未有行動,我是老人家,只希望不再受渠管問題困擾,可以在這單位安度晚年。」

香港文匯報就事件向屋宇署查詢,截稿前未有回覆。

◆香港文匯報記者 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