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人忙於清潔街道與後巷垃圾。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針對香港各種衞生問題,大律師陸偉雄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現行法例上有不足之處,例如棄置電單車的問題,「我絕對認同政府必須盡快修例,且要考慮監禁式刑罰以加強阻嚇力,尤其有些車輛是以公司名義登記,若只是罰款,阻嚇不大。」他指出,修例動輒一兩年,「遠水不能救近火」,但不應讓情況持續惡化,建議政府加強亂拋垃圾等的執法與巡查,「例如增加夜間執法人手做到24小時執法,同時可在衞生黑點加裝閉路電視搜證。」

至於私人土地範圍內的垃圾堆積,他指現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賦予食環署署長有權處理,「只是做與不做的問題」,但強調市民也有責任處理自己的垃圾。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表示,《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已有條文規管從地面到水管等各方面管理,仍然出現多處衞生黑點,主要原因是執法力度不足,以及市民保持地方清潔的意識薄弱,政府應從提升清潔工具設施及加強公眾教育入手。◆香港文匯報記者 費小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