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對侵權用戶噤聲刪文
2020年,Instagram(Ig)更新了該平台音樂版權的規範,並針對侵權用戶提出警告與噤聲刪文等新措施,希望藉此維護音樂版權。
根據規範,如果用戶錯誤使用版權音樂時,平台會針對該影音提出警告。錯誤地使用版權音樂,並發布於直播、帖文、限時動態等的影片,如果未被使用者下架或修正,則影片將被靜音或刪除。官方建議用戶直接從平台指定的「Sound Collection」資料庫,取得免費合法授權的影音製作素材。
▶Fb:機制鼓勵用授權音樂
Facebook(Fb)母公司Meta Platforms推出一項內容獲利機制,全球各地的創作者可透過「Music Revenue Sharing」,在發布的影片加入授權音樂後,即可從短片的插播廣告獲利,有望跟YouTube、TikTok等平台爭取客源。
創作者透過內容獲利機制,事前不必過問版權持有人,即可從已授權的歌單中,為短片配樂再在Fb分享。若作品符合要求,短片創作者可從插播的廣告瓜分當中兩成利潤;音樂版權持有人及Meta亦可分別獲得獨立分成。
▶YouTube:設自動版權管理系統
如果上傳到YouTube的影片中使用了配樂,就有可能會收到自動化版權管理系統Content ID發出的版權聲明。該系統會掃描YouTube上的所有影片,找出使用了官方錄音內容或音樂作品的影片,讓版權所有者能對未獲得授權的影片發出版權聲明。
版權所有者提出版權聲明後,可以選擇封鎖影片、在影片中投放廣告盈利,也可以和演出者分享收益。若在YouTube上傳翻唱影片並收到了詞曲版權聲明,大部分也能透過分享收益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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