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先生:當日很早出門到電器舖,合併3名家人的消費券,再自掏腰包補貼餘額,買入一部近7,000元的手提電話送給祖母,當提前送一份中秋節禮物給老人家,哄哄她開心。
蘇先生:上階段消費券一早花光,用來添購一個座地冷氣機,自己亦補貼了一點,送給怕熱的太太。今期消費券則打算主要用於飲飲食食慢慢用,早上便與家人去酒樓飲茶,可用消費券結賬,自然吃得豐富點。
黃先生:疫情下經濟有隱憂,即使政府派錢,自己也不敢亂花錢,更不會「報復式消費」。消費券主要用來購買食材與日常生活必需品,以及用來支付交通費用,幫補一下家計。
吳小姐:恰好家中風筒最近壞了,趁政府派發第二階段第一期2,000元消費券,自己額外補貼2,000元買入新風筒。希望政府日後再有消費券計劃,並增加單次發放金額而減少發放期數,否則有時真的忘記何時有消費券。
◆文/圖: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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