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孔雯瓊 上海報道) 交通銀行日前在官網發布關於個人按揭類貸款、個人線上貸款抵押貸(消費)提前還款補償金收費調整的公告,規定提前還貸需要支付1%的補償金。公告一出即引發爭議,貸款者認為此舉加重負擔。分析人士認為,發布公告係因為近期提前還貸現象增加,銀行抵觸此種行為。但要支付1%的費用顯然不符合保護購房者權益。在爭議聲中交行官網8月2日晚刪除了公告。交行客服表示公告是為了進一步規範收取提前還款補償金行為,賦權分行按照總行統一規定和標準,調整內容對現行及後續執行環節、對客戶均無實質影響。
客戶:隨時需多付逾萬元
對於提前還貸要額外支付一筆費用,不少貸款者特別是背負房貸的人對此特別有異議。有人表示,「如果一筆5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房貸要提前還款,到時就要多付出幾萬元補償金,這誰受得了?」另有人稱,「6年前一筆百萬元的房貸,還到現在算上利息還有80萬元,目前銀行存款利息低,理財大概率會虧,還不如把錢用於提前還貸。但銀行又要收補償款,這讓人無法接受。」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以往銀行徵收1%的補償金或違約金,主要是指一年內多次提前償還的、償還不足3年就提前償還的等類型,而此次公告或意味着各類提前還貸的行為都有可能要徵收1%違約金,這說明補償金或違約金政策是偏嚴的。
專家:徵費有違「主調」
嚴躍進同時指出,「近期一些銀行的提前還款現象或有所增加,這是需要注意的一個房貸新現象。」據悉,銀行每年均有貸款投放任務,若提前還貸增多,會導致銀行無法完成信貸任務。「所以公告簡單理解其實是,銀行不太歡迎提前還貸的行為。」「很多貸款者都是房貸者,交行撤掉公告實際上是引起的爭議太大。」嚴躍進認為,目前主基調都是提倡給購房者減負,充分保護購房者權益,銀行在這種時候突然公告提前還款要付補償金顯然不妥當。
交行客服則表示,本次公告是為了進一步規範收取提前還款補償金行為,賦權分行按照總行統一規定和標準,結合各地實際情況靈活掌握,以更好地滿足客戶需求,發布調整公告並不是要從嚴收取提前還款補償金或取消減免政策,該公告調整內容對現行及後續執行環節、對客戶均無實質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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