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 征

有一種交談叫做傾聽。這種談話技巧要達到真正的效果,需要讓傾聽者以喪失主體性的方式設身處地站在對方的立場,為對方着想,說對方想聽的話。一旦這樣做了,你就會發現交流效果非常之好。你會因為對方的憤怒而憤怒,會責備對方尚未出口的那個對手。而對方因為你的完全理解,就得到了巨大的安慰。

其實,從你的角度看過去,這次交流並不好。甚至因為你完全拋棄了自我在感知方面的主動性,你的價值感極低。但是傾訴者不這樣看。他會覺得自己得到的情感支持遠遠要大於那個在對方看來十分重要的實際的策略。因為他的傾訴被理解了。這就意味着他在自己的境遇裏有了同路人。

倘若你不按照傾訴者所期待的方式給予這份他所期待的情感式認同,非要用理性的方式去分析利害關係,並給出諸種解決方法。或許你認為這樣對他更好,但其實效果卻不佳,甚至還會適得其反。對方在聽完你的分析之後非但未能平息怒火,反倒更生氣了。因為他發現,在傾訴之後,他依然無法逃離現實,還要一再被你的話引向現實,以至於他變得更加抑鬱。其實,這些在你看來能夠稱之為解決方案的內容,他早就在自己的境遇裏思考過無數遍,現在的他只是想聊一聊,在情緒上宣洩一下,僅此而已。所以,主體意識過強的人很少有朋友,因為他總是忙着表達自己(比如我)。任何一次傾聽,在他看來,都是一次激發思維的機會,這令傾聽這個看似十分簡單的行為無法到達。

宗教就是在此時趁虛而入的。福柯曾在他的《主體解釋學》當中回顧過西方傾聽的歷史。他認為,天主教之所以可以招攬到那麼多的信眾,很大一個原因在於它早在3、4世紀就意識到了傾聽的重要性。於是,它用一種非常簡單並且可以複製的方式將無條件的傾聽與接受固定成為一種儀式,這儀式在隨後成了天主教的7種聖事之一——告解聖事。到了13世紀,在天主教最如日中天的年代,告解聖事更是隨處可見。

在這種制度當中,神父會走進一個小隔間,去聽取信徒的告解。並且,從始至終,神父都不發一言。直到最後,才說一句:「我寬恕你的罪。」於是,神就作為寬恕的神重新與它的信徒成為一體。在這個至關重要的宗教程序當中,傾聽者以無我的方式接納信徒,它所使用的方法僅僅只是尊重了傾訴者的主體性。所以,交流有時並非像我們想像的那樣必須要有一個能動的、可以反饋的對象。很多時候,談論者僅僅只是需要一位聽眾,以完成說聽這個互動假象。尤其是那些不可告人之事,最需要無聲的傾聽。所以,告解聖事在天主教又叫做懺悔聖事或和好聖事,意即懺悔被接受之後我們又重歸於好。

這樣說起來,天主教聚眾的方法,就在於它看到了信徒作為人無法擺脫的慾望。就像盧梭在《懺悔錄》當中所說︰「讓他們聽聽我的懺悔。然後,讓他們每一個人在你的寶座前面,同樣真誠地披露自己的心靈,看看有誰敢於對你說:『我比這個人好』!」天主教沒有去考驗人性,他只是沉默着將自己塑造成一個絕對接受者。通過告解聖事,它傾聽、寬恕,卻不宣之於口地接納了那些永遠也無法達到完美狀態的人。於是,它就在那些尋找認同感的罪人面前以無聲的方式成了最仁慈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