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費小燁)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4項有關道路安全的法例修訂建議,包括將現行適用於私家車、的士、公共小巴的強制安裝及佩戴安全帶法定要求涵蓋至其他車輛種類及座位;如座位有安全帶,乘客必須佩戴,目標是於明年向立法會提交法例修訂建議。有立法會議員建議政府引入「安全帶發聲感應器」以增加立法成效。運輸及物流局副秘書長麥震宇在回應時透露,運輸署正與車輛供應商及製造商討論在小巴上加裝感應器的技術方案,並研究將之納入新公共小巴的發牌條件當中。
運輸及物流局指出,根據其他地區的研究顯示,司機和乘客佩戴安全帶後,在迎頭相撞意外中死亡和重傷的機會分別減少約40%及70%。本地交通意外傷亡數字亦顯示,在相關車輛實施安全帶法例後,有關車輛的司機和乘客在遇上交通意外時的傷亡數字亦明顯減少。
因此,該局建議修改法例,將強制安裝安全帶要求涵蓋至新登記的私家小巴和貨車後排的乘客座位、公共巴士及私家巴士的所有乘客座位,以及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和乘客座位;如有關座位已裝設安全帶,乘客必須佩戴。同時,為進一步保護學生服務車輛乘客安全,該局又建議從2025年1月1日起,要求所有提供學生服務的車輛必須在所有乘客座位安裝安全帶,否則將不能繼續提供學生服務。若違反安裝安全帶的規定,法庭最高可判處相關車輛的登記車主及乘客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在昨日會議上關注立法成效。他指,即使現行法例已規定小巴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但只有少於一半人依從,憂慮日後即使涵蓋更多車種,法例亦會「形同虛設」,故建議引入「安全帶發聲感應器」,「早前已有小巴率先試用有聲安全帶,乘客佩戴率高達八九成,可達到乘客間互相提醒和警惕的作用。」
或列新公共小巴發牌條件
麥震宇表示,運輸署早於2020年已着手研究有關安全帶的發聲提示器的可行性,包括在8條專線小巴測試「安全帶發聲感應器」,在技術上證明可行。為此,運輸署正與車輛供應商及製造商討論在小巴上加裝感應器的技術方案,並研究將之納入新公共小巴的發牌條件,同時會探討在學生服務車輛及專營小巴加裝相關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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