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香港國際機場通過快速抗原檢測及核酸檢測後,隨即到指定檢疫酒店接受14天強制檢疫(*符合條件人士可於抵港第七天提早完成檢疫,其後7天進行自行監察,但須持7晚指定檢疫酒店預訂確認書)

*已完成疫苗接種的人士及/或其陪同的11歲或以下小童抵港第五天的核酸檢測和第六天及第七天的快速抗原測試結果均為陰性,可提早完成檢疫,並必須離開指定檢疫酒店

2.其間每天接受快速抗原檢測

3. 抵港第三天接受核酸檢測 (新增要求)

4.抵港第五天接受核酸檢測

5.抵港第九天接受核酸檢測(必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或選擇不提早完成強制檢疫的人士於抵港第九天不需接受核酸檢測)

6.抵港第十二天接受核酸檢測

7.在確認第十二天核酸檢測及第十四天快速抗原檢測陰性結果後,可離開指定檢疫酒店

註:有關要求只適用於來港前曾在台灣或海外地區逗留人士

資料來源:衞生署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費小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