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下令社媒阻斷傳播 遏制假賬戶煽動網民

新加坡制訂的《防止外來干預(對應措施)法》(FICA)的部分條文今日正式生效,根據法令,內政部長有權下令,要求社交媒體平台和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等,協助當局調查和對付來自國外的「敵意信息宣傳」(Hostile Information Campaigns,HIC)。

據當地媒體報道,制訂FICA目的是為了預防和遏制外國勢力通過敵意信息宣傳和本地代理人,來干預新加坡政治,涉及敵意信息宣傳的條文今日生效,餘下有關本地代理人的條文則會在較遲時候才生效。

報道指出,這些敵意宣傳包括利用假賬號和機械人程式製造假象,讓公眾覺得某一個立場獲得大家廣泛支持、煽動其他使用者騷擾或恐嚇特定目標,以及利用機械人程式或購買廣告來傳播某些信息。法令生效後,內政部長可指示社交媒體平台、網站經營者和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等,協助當局調查和對付外來敵意信息宣傳,例如下令社交媒體平台阻斷某些敵意信息在本地繼續傳播,或是屏蔽某一個社交媒體賬號。

外國勢力干預威脅日增

內政部發表聲明稱,由於外國勢力透過互聯網和社交媒體干預新加坡政治的威脅日增,因此有需要實施有關法令。但聲明同時指出,新法令並不適用於新加坡民眾表達個人觀點,以及外國人以「公開、透明方式」報道或評論新加坡政治,即使有關內容批評新加坡或新加坡政府。

新加坡國會去年10月初就FICA進行三讀程序,經過長達10小時的辯論後,最終投票以75票贊成及11票反對,大比數通過法案,執政人民行動黨議員全部投贊成票。反對黨工人黨10名議員及前進黨一名非選區議員投反對票,兩名官委議員棄權。

「具政治影響力者」需申報捐款

新加坡政府表示,FICA的案件往往牽涉可能對國家安全構成影響的敏感情報,因此不會由法庭公開審議相關上訴,而是委任法官主持獨立小組會處理。此外,法案也規定被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Politically Significant Persons,PSP)的人士或政黨,若收到單一筆達1萬坡元(約5.59萬港元)或以上的捐款,需要每年向當局申報。如同一捐助者在同期內捐贈多筆小額捐款,但總額達1萬坡元或以上,也需要申報。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