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特區政府第二階段電子消費券計劃新增兩個電子儲值支付平台參與,並允許市民於6月23日至7月23日「轉會」,合共6個平台推出不同優惠及現金獎賞「搶客」。八達通昨日宣布派發逾2.5億元現金獎賞,市民用已登記消費券的八達通單次零售消費滿200元或以上,可獲印花1個,首100萬名集齊8個印花客戶,可賺取50元現金獎賞,其後再集齊12個印花的首100萬名客戶會再有150元獎賞。現有客戶會率先獲送5個印花,新客戶成功登記後可獲30元迎新獎賞。
另一個支付平台支付寶港澳台地區總經理李詠詩昨日表示,有競爭才有進步,本港有十幾萬商戶接受支付寶為付款方式,公司會提供更多消費券優惠,吸引市民及商戶選用。
核對積金局名單 通知不合資格者
就第二階段消費券修訂領取資格,永久離港或有意圖永久離港的人士將不合資格領取,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判斷領取資格途徑包括會與積金局核對名單,即以永久離港為由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的人士,強積金信託人會要求當事人作出法定聲明及查核資料,例如外地入境紀錄、海外居住地等以作證明。政府會發信息通知其不合資格領取消費券,若當事人不同意可提出覆核。
對過去3年在海外工作、讀書、留院或照顧親人等而未能返港的個案,她說,政府會每宗個案逐一研究,考慮當中是否有政府可信納的合理原因。而由於第二階段消費券的發放資格有變,已領取第一階段消費券的人士未必可領到第二階段,但政府不會要求他們退回之前領取的消費券。
立法會議員張欣宇在同一節目上表示,政府派發消費券對市民來說是一種福利,新增限制永久離開香港或有意圖永久離港人士不合資格領取是合理的做法,因為消費券原意是刺激本港消費,如繼續派發給永久離港或有意離港者,並非有效運用資源,最重要是有機制予市民解釋離港原因,例如留學生或因入境限制未能回港,原則是宜鬆不宜緊。
商場消費券優惠一覽表
新地12大商場(包括東港城、北角匯、上水廣場、將軍澳中心、Mikiki等)
舉行大抽獎,獎品總值逾500萬元,頭獎送豪華房車,其次是iPhone 13、珠寶、Point Dollars、合共逾3千萬會員積分,以及商戶現金券。
北角匯
聯同場內商戶推出近200個消費優惠,會員憑指定零售商戶發出的有效電子貨幣消費發票,填妥及成功登記,首5名累積最高消費金額之會員可獲名貴禮品,最高消費者可贏得iPhone 13 Pro Max 256GB及3,000元一田超市電子禮券。
Mikiki
推出「消費印花賞」,儲印花換價值150元贈券
信和8大商場
與指定營運商合作推獎賞,近百間商戶優惠券及近百萬元獎賞
海港城
推出消費回贈優惠,買滿1,500元送250元優惠券
時代廣場
推出消費獎賞回贈,買滿1,500元送200元優惠券
恒隆旗下7大商場
推出消費獎賞,消費滿1,500元送200元電子購物禮券
資料來源:各大商場消費券優惠情報/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禮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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