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為保障航空和公共安全,政府將於6月1日正式實施《小型無人機令》,規管25公斤以下的小型無人機。在新法例下,規管小型無人機操作將採用風險為本模式。不同風險的小型無人機操作會按照小型無人機的重量和其操作風險水平而作出相應的規管要求,包括小型無人機的註冊及標籤、遙控駕駛員的註冊、培訓與考核、設備、操作規定、保險等。

《小型無人機令》將於6月1日正式實施 。(警方fb圖片)

警方今日(26日)在社交平台發文提醒市民,小型無人機無論是用作消閒或是商業用途,均須符合法例的要求。任何人危險操作小型無人機,致使或准許小型無人機危及人或財產,即屬犯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2年及罰款100000元。

警方指,《小型無人機令》亦授予權力給民航處處長,保安局局長以及警務處處長,分別就航空安全,保安理由以及公共安全或緊急情況等原因,設立限制飛行區,限制所有小型無人機於該區上空飛行。

此外,小型無人機持有人及駕駛員在飛行前,可透過「SUA一站通」的無人機飛行圖閱覽最新的限制飛行區,及獲取安全資訊,以免誤墮法網。

責任編輯: 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