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的黎先生2015年以180多萬元買入該商場359號舖。談到當初購買原因,他說:「商場所在位置原本是一間酒樓,生意都幾旺,聽說要改成劏舖後,都比較有興趣,買入首兩年仲包租,就算租唔出,發展商都包底畀每月7,000元租金我哋,心想應該很好租,生意不錯。」
不過,當交易完成後,黎先生沒想到的是這裏幾乎成了一個死場,「頭兩年包租期,我根本無留意租值,但由第三年開始,根本就租不出去,直到兩年前,才以2,000多元月租的低價租給一間僱傭公司。」
劏場變「死場」在香港並不少見,這還不是黎先生最難接受的,若要承擔拆除還原的責任,他氣不打一處來,「回本都不敢想,但現在還要再賠錢,本就冷清的商場,改建後我間舖前面又少咗一條走廊,人流更少。」據了解,該商場劏舖目前的市值已經跌至幾十萬元。
條文藏魔鬼 權利無保障
業主Camilla於2015年購入該商場2樓一個劏舖,但在購買過程中及之後已發現種種隱患,「由於以樓花形式買呢個劏舖,未交舖前,我唔知呢度有一條柱喺牆角,改建完交收時才發現!」她表示,當初地產代理展示的平面圖上,該舖根本沒有牆柱。她還仔細查看自己的分契,內裏圖則的舖位劃分亦顯示不存在牆柱。「本身劏舖就細,有條柱擺嘢都唔方便。」
就此,Camilla曾通過律師行向發展商詢問過,得到的回覆卻是:「合約內有條文寫明,發展商有權根據需要靈活改動舖位間隔。」
她自責當初沒有看清合約中每則條款,「但就算知道有呢句,又如何能避免發展商唔會話改就改?合約賦予發展商至高權利,完全唔會知會或諮詢小業主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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