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處所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工作小組視察曾出現群組感染個案食肆。(政府新聞處)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食物及衞生局去年3月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向餐飲業務發出指示,訂明提供堂食的餐飲處所在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方面須遵守的規定。為順利落實該規定而成立的工作小組,昨晚(23日)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和機電工程署代表視察上環一間曾出現群組感染個案的食肆,了解有關食肆在事發後就其通風系統採取的改善措施。

食肆負責人說,在接獲衞生防護中心通知後便暫停營業至今,食肆除為處所進行清潔消毒外,其通風承辦商亦就有關處所通風系統進行一系列的修繕工作,以改善其通風情況及減低病毒傳播風險。食環署重申,第599F章指示的其他規定及限制,包括顧客離開餐桌時不得飲食並必須佩戴口罩等。

餐飲處所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工作小組視察曾出現群組感染個案食肆。(政府新聞處)

工作小組主席源栢樑教授表示,隨着稍後第三階段進一步放寬社交距離措施,食肆的顧客會陸續增多,確保穩妥的換氣量及空氣淨化設備措施更為重要。他提醒各餐飲處所負責人,須持續地按食肆牌照批核的鮮風供應系統,妥善保養及維修有關系統,並須在處所開放營業時開啟及運作有關系統,令室外空氣供應正常運作。處所負責人亦須同時遵行其在第599F章指示下登記的換氣量及/或空氣淨化設備,在處所開放營業時須開啟及運作通風系統及空氣淨化設備,並須定期適當地保養及維修該些系統及設備。

責任編輯: 蔡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