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一般成年人相隔3個月即可接種第3針疫苗,無須等「疫苗通」寬限期屆滿。(添馬台fb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政府將於5月31日實施「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屆時12歲或以上人士如接種第2劑疫苗已滿6個月,便要打齊3劑才可進入食肆、運動場、戲院等表列處所。近日有市民非常困惑,究竟打完第2針後要等6個月還是3個月才要打第3針呢?

政府今日(22日)在社交專頁「添馬台」發文解釋,指6個月是「疫苗通行證」要求接種的寬限期,而3個月則是建議接種疫苗的間隔時間,提醒市民要盡早獲得疫苗保護,夠時間便盡快打齊3針,毋須等待「疫苗通行證」寬限期屆滿時才行動。

政府指出,從5月31日起,接種第2針滿6個月必須打第3針,「疫苗通行證」才繼續有效;未滿6個月暫時不受影響,但要在6個月寬限期內完成第3針疫苗的接種,否則「疫苗通行證」會失效️。至於3個月則是建議接種疫苗的間隔時間,成年人一般打完第2針後3個月,便可以安心打第3針。政府舉例指,如果今年2月打了第2針,最快5月便可打第3針,就「疫苗通行證」而言,則必須最遲在8月打第3針才符合要求。

打第三針時間一覽。(添馬台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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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