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警方今日(21日)公布,上水及大埔分區雜項調查隊參與新界北總區代號「犁庭掃穴」的反罪惡行動,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於昨日(20日)分別派員喬裝顧客,突擊搜查上水聯安街及大埔寶安街兩個單位,搗破兩間懷疑無牌按摩院。

警搗上水大埔2間無牌按摩院,拘2名女負責人。(警方供圖)

行動中,警員以涉嫌「經營無牌按摩院」拘捕兩名分別姓高(61歲)及姓劉(58歲)女負責人,同時在單位內檢走按摩床、按摩油及毛巾等與案有關證物。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66章《按摩院條例》第4(1)條,任何人於任何時候經營、料理、管理、協助管理或無論以任何身份協助經營任何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責任編輯: 宋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