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Telegram通訊軟件煽暴頻道「SUCK Channel」在黑暴肆虐期間,煽惑黑暴分子火燒警署及宿舍、參與暴動,製造炸彈和施用毒藥等冷血暴行。該頻道27歲擁有人兼管理員,被裁定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縱火、製造炸藥等7罪成。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昨日在判刑時指出,「SUCK Channel」屬公開頻道,即使貼文非被告發布,但他容許內容繼續存在即有不可推卸罪責,而其涉及的煽動破壞及攻擊的目標涉及面甚廣,其串謀煽惑公眾妨擾罪案情較攬炒政棍戴耀廷在「佔中」案中的同一控罪更加嚴重,遂判被告入獄6年半。本案是首宗Telegram煽暴頻道管理員兼擁有人受審後被定罪的案件,也是目前同類案件中刑期最長的判刑。 

男被告伍文浩報稱電腦技術員,於上月被裁定7項串謀煽惑罪成。被告犯案時間由2019年10月4日至2020年6月28日期間,涉串謀煽惑他人刑事毀壞、串謀煽惑他人縱火、串謀煽惑他人公眾妨擾、串謀煽惑他人製造炸藥、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及串謀煽惑他人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

群內唯一發布人 無惡不煽

案情指出,「SUCK Channel」頻道於2019年8月20日在網上社交程式Telegram上建立,只有擁有人及管理員可發布信息。截至2020年8月26日被告被捕當日,頻道約有10萬人訂閱及逾兩萬條信息,最少42條涉非法煽惑他人刑事損壞、縱火、公眾妨擾、製造炸藥、參與暴動等。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昨日判刑時表示,被告是涉案「SUCK Channel」頻道的唯一擁有人及其中一個管理員。該頻道在案發期間曾教人用氯氣在警署和港鐵進行屠殺,令人休克死亡,又叫人以毒物製造炸藥破壞警車。

該頻道還曾發文煽惑他人破壞「藍店」及火燒警察宿舍,非法阻礙道路、高鐵西九龍站、機場,干擾交通燈、阻礙鐵路運作,以及參加未經批准的集會,鼓動他人帶備物資,以所謂的「圍魏救趙」方式支援在中大發生的暴動。

許官指出,「SUCK Channel」屬公開任何人無須訂閱,只憑連結或搜索都可讀到當中的訊息。被告作為頻道的擁有人及管理員,有權於頻道發布、剔除或修改信息內容,以及授權其他管理員發布訊息,即使帖文非由他發布,但他容許內容繼續存在,更視而不見,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比煽「佔中」罪行更嚴重

許官直言,本案沒有任何減刑因素,被告其中一條「串謀煽惑他人公眾妨擾」控罪,被告發布相關訊息長達7個多月,比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在非法「佔中」案中的同一控罪案情更加嚴重。

許官判刑時以7項罪行的嚴重程度劃分為兩類:首類控罪的嚴重程度依次為串謀煽惑他人縱火、參與暴動、傷人、製造炸藥、施用毒藥,分以兩年半至6年監禁為量刑起點。鑑於該5罪時間性質重疊,刑期同期執行,判監6年;餘下串謀煽惑他人刑事毀壞及公眾妨擾罪,以1年半監禁作量刑起點,其中6個月刑期與前5罪分期執行,即被告總刑期為監禁6年半。

被告7罪刑期一覽

1.串謀煽惑他人縱火囚6年

2.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囚5年

3.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囚4年

4.串謀煽惑他人製造炸藥囚2年半

5.串謀煽惑他人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囚2年半

6.串謀煽惑他人刑事毀壞囚1年半

7.串謀煽惑他人公眾妨擾囚1年半

註:第1罪至5罪時間性質重疊,准同期執行,即入獄6年;第6罪及7罪因性質不同,當中6個月刑期與前5罪分期執行,即總刑期為6年半。

「SUCK Channel」圖文並茂如「黑暴天書」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在修例風波期間,黑暴分子在網上推出多個煽暴宣「獨」及「起底」群組,其中尤以Telegram「SUCK Channel」頻道最活躍最惡毒,充斥了煽動殺人放火等五花八門的訊息,不單教人製造炸藥等致命武器,還圖文並茂教授「火魔法師」等黑暴「攻略」,甚至提供即時逃跑路線等。其犯案時間貫穿黑暴亂港的高峰期,儼如暴徒的犯罪指南,是推動黑暴惡行的推手之一。

據「SUCK Channel」當年的信息顯示,攬炒文宣在這個「公海」頻道發布非法集結的時間地點,貼出煽動性文宣海報「吹鷄」召集人馬,包括「機場交通壓力測試日」、機場「和你飛」、「1112破曉行動」、「全港三罷、七區開花」、「中環和你Lunch」、「524反國歌大遊行」,又在不斷發布所謂「三罷」信息,煽動破壞交通設施,令列車停駛等。

該頻道更圖文並茂地貼出大量如何破壞公共設施、縱火及襲擊警員的「戰術」,發布「教學指南」及短片,教人製造及使用汽油彈、鋁熱彈、炸藥,如何利用有毒、腐蝕性化學物、可燃液體再配以火柴頭及「邊爐」罐破壞警車,還上載了專門協助暴徒逃走的「通風報信台」,實時列出警方的布防位置以至逃走的路線等。

這些非法訊息在修例風波期間迅速轉載到其他不同網上平台。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戴子斌昨日表示,當香港社會正被暴動蹂躪時,該頻道在短時間內有大量煽暴信息,透過互聯網廣泛煽暴,令香港的情況惡化。被告昨日被判囚6年6個月,相信該判決具有阻嚇作用。

責任編輯: 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