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12逃犯」案中的廖子文及鄭子豪,涉嫌與另外2人串謀縱火,被控一項串謀他人無合法辯解用火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以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交替控罪。廖子文及同案另一男被告昨日(16日)承認交替控罪,即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而鄭子豪今日(17日)亦承認該控罪。不過因控辯雙方仍有事項需要商討,故案件須押後至明日才會讀出案情供認罪被告確認。廖與鄭子豪繼續還柙,另兩名被告則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12逃犯之一鄭子豪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

4名被告為鄭進(32歲,時裝設計師)、鄭子豪(18歲,港鐵技術員見習生)、李威龍(26歲,廚師)及廖子文(18歲,學生),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9月在香港,串謀他人無合法辯解用火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交替控罪則指,他們於2019年9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一個大廈單位,管有玻璃樽、乙醇及汽油等。

現時,除李威龍未有答辯外,其餘3名被告均已表示承認交替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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