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公務員管理備受社會關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公務員招聘制度。有議員關注投考公務員要通過香港國安法及基本法的測試,但兩個測試分別都只是要求回答10條選擇題,答對一半就合格,詢問特區政府會否檢視有關要求。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說,有關測試是招聘的門檻,是要應聘者起碼對香港國安法及基本法有了解,將來會否提高測試的要求,可以再考慮。
聶德權:要求基本了解國安法
新民黨議員黎棟國表示,投考公務員要通過香港國安法及基本法的測試,但兩個測試分別都只是要求回答10條選擇題,答對一半就合格,特區政府會否檢視有關要求是寬抑或緊。聶德權說,香港國安法及基本法的測試是招聘的門檻,目的不是「篩走晒啲人」,但起碼要對香港國安法及基本法有了解,將來會否提高測試的要求,可以再考慮。
聶德權表示,就檢視公務員高層職位的選拔聘任機制,必須在「能者居之」原則和確保公務員團隊穩定性的前提下進行,未來大部分首長級職位仍會透過內部晉升以填補空缺。
新制鼓勵有志之士申高級職位
他同時表示,若有關的職位空缺對公共行政通用能力或專業能力有特定要求、有接班困難或在晉升過程中欠缺競爭,可以納入新聘任機制,透過內部或公開招聘物色合適人選。他續指,優化後的聘任機制,會為政府提供足夠靈活性;並提供適度吸引的聘用條件,以鼓勵有良好素質的在職公務員,以及其他有志之士,申請開放的高級首長級職位。
民建聯議員顏汶羽建議,為公務員工作引入關鍵績效指標(KPI),並將薪酬與工作表現掛鈎。聶德權回應指,KPI可以分成針對事項或針對個人,解釋指不同部門會有主要結果範疇,從而可以訂立具體指標,以量度職效和效果。
他續指,若針對個人層面訂立KPI,要考慮被評者對所做工作的操控性有多大,坦言倘在政府部門或公營機構推行,做法會比較複雜,因為會受到多元化因素影響,包括高層領導、統籌和協作等亦會影響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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