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發現有收取「612基金」費用的個別律師和大律師,在處理黑暴案時涉嫌違反專業守則。圖為陳日君獲准保釋離開柴灣警署。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涉違專業守則 警方已向律師會和大狀會投訴

有「黑暴基金」之稱的所謂「612基金」,多名頭目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警方國安處連日來採取執法行動,昨晨在監獄拘捕正在服刑的該基金信託人何秀蘭,其餘4名被捕人陳日君、吳靄儀、何韻詩及許寶強則獲警方保釋候查,不准離港。消息指,警方已向法庭申請傳票控告該5名信託人及該基金秘書、社民連成員施城威沒有遵循《社團條例》要求為「612基金」作出註冊。在調查過程中,警方更發現有收取該基金費用的個別律師和大律師,在處理黑暴案時涉嫌違反專業守則,包括個別大律師向司法機構聲稱以「義務」形式代表被告,但實際上有收取「基金」支付的費用。警方已向香港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作出投訴。◆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被捕的「612基金」5名信託人為退休主教陳日君、大律師吳靄儀、嶺南大學前客席副教授許寶強、歌手何韻詩及立法會前議員何秀蘭。其中,許寶強本月10日欲離港經德國法蘭克福飛往意大利,在機場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前日,警方再拘捕陳日君、吳靄儀和何韻詩。4人前晚深夜至昨日凌晨陸續獲警方保釋。昨晨,國安警進入監獄宣布拘捕因多宗非法集會案共判囚14個月、正在羅湖懲教所服刑的何秀蘭。

警方發言人昨日表示,被捕2男3女,年齡介乎45至90歲,涉嫌干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同時,國安處按照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及《實施細則》附表二,向被捕者發出由裁判官簽發的通知書,要求他們向警方交出所有旅行證件。警方調查顯示,被捕5人涉嫌乞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制裁,危害國家安全。

據悉,警方已掌握「612基金」捐款人及組織資料,正在深入追查。拘捕行動仍然繼續。

律師會:重視會員操守

有消息透露,警方在調查今次案件期間,發現部分曾收取「基金」費用、協助處理「黑暴」案件的大律師及事務律師,在接辦及處理有關案件的過程中涉嫌違反專業守則,包括個別大律師向司法機構聲稱以「義務」形式代表被告,但實際上有收取「基金」支付的費用。據悉,警方已將有關違規情況分別轉交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跟進。

有媒體早前報道,有不少律師事務所疑曾收取「基金」款項代表黑暴案中的被告,包括伍展邦律師行、何謝韋律師行及鄧耀榮律師行等,但未知是否被警方投訴。香港律師會昨日回應表示,不會就個別個案,特別是涉及正被警方調查或已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作出評論,但強調律師會非常重視會員的操守,若有理由相信任何律師違反相關條例,將按照既定程序進行調查。如有需要會將案件轉介至律師紀律審裁組召集人安排進行紀律聆訊。

「612基金」於去年8月宣稱,基金的資金託管及收支服務由「真普選聯盟有限公司」提供。當時,由於「真普聯」將會於短期內結束運作,故基金亦將「有秩序地停止運作」。公告中稱,基金於去年8月18日停止接受新個案,並於同年9月6日起停止批款,基金秘書處亦於同年的10月31日解散。去年9月,警方根據香港國安法向法庭取得「提交物料令」,要求「基金」信託人及「真普聯」公司董事等,在指定限期內提供有關組織運作及資金往來等資料,包括多次眾籌、賬戶資金往來詳情、捐款人及受助人資料、捐款用途及支援項目細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