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酒辦公室致力實施和執行有關另類吸煙產品的新法例。圖為控煙酒督察到相關零售點巡查。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2021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昨日生效,《條例》全面禁止進口、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包括電子煙和加熱煙在內的另類吸煙產品。衞生署控煙酒督察將因應投訴進行調查和採取執法,並安排便衣人員與其他執法單位聯合行動。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昨日在網誌中指出,有人將另類吸煙產品包裝為「減害產品」,目的是取代逐漸萎縮的傳統香煙市場,令新一代人染上煙癮。縱容這些產品在本地市場流行,增加新一代年輕煙民,改變過去40年吸煙率下降的趨勢,是特區政府乃至整個社會不可接受。

她強調,特區政府會繼續以多管齊下的方式加強控煙,包括持續擴大禁止吸煙區範圍,並考慮上調煙草稅,以及主動協助吸煙者戒煙,並聚焦幫助現時使用電子煙和加熱煙的市民戒煙,同時會監察另類吸煙產品的走私趨勢,並監察及調查出售或製造另類吸煙產品的違法行為。

衞生署發言人昨日表示,控煙酒督察在《條例》生效前,曾到訪超過230個另類吸煙產品的零售點,發現仍有少數零售點售賣另類吸煙產品,已提醒店舖人員新法例禁止售賣另類吸煙產品,控煙酒督察昨日再到上述處所巡查,暫未發現違例情況,「禁令涵蓋電子煙、加熱煙產品、草本煙及其配件」,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和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