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ica在兩家食肆使用「康復紀錄二維碼」均顯示「未能驗證」。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特區政府日前推出「康復紀錄二維碼」,供新冠康復者使用以替代「疫苗通行證」,但香港文匯報接獲部分巿民投訴指,到食肆堂食時無法使用有關二維碼。記者昨日與一名康復者先後到6間食肆實地測試,發現其中兩間掃描「康復紀錄二維碼」時均顯示「未能驗證」。創新及科技局發言人在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指出,這是由於個別食肆未有更新應用程式,導致掃描無效。

在港島南區工作的Monica已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上月原已預約打第二針,惟未打前已透過快速抗原測試呈陽性,遂透過網上平台呈報個案並獲發「隔離令」。由於4月30日及5月31日起分別實施第二階段及第三階段「疫苗通行證」,須先後接種兩劑及三劑疫苗才能進入食肆等表列處所,而她康復後未滿六個月無須再打針,故日前下載「康復紀錄二維碼」以替代「疫苗通行證」二維碼。

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聯同Monica先後到6間連鎖食肆實地測試使用「康復紀錄二維碼」。在香港仔兩間食肆,包括譚仔雲南米線及丸龜製麵,二維碼均無法使用,多次將手機放在「驗證二維碼掃描器」下也出現「未能驗證」字樣。職員也不知為何未能驗證,但因Monica手機顯示有「康復紀錄二維碼」故讓她內進。

市民憂排隊後「白等」

Monica坦言,對不同食肆掃碼出現差異感到不解,她已打一針,目前仍可使用「疫苗通行證」,但月底實施第二階段後便須以「康復紀錄二維碼」進入食肆等處所,屆時若並非所有食肆也成功驗證,有可能未能進入,「我已經康復,暫時無須打第二針,不會因為要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方便堂食而提早再打針。」但她直言恐屆時出現麻煩,「如果我約了朋友到食肆用膳,排隊很久才有位,但到時未能入內,則不但花我時間,亦連累朋友白等一場。」

創科局發言人解釋,有食肆未能掃描「康復紀錄二維碼」並非系統出現問題,而是有個別食肆未有更新「驗證二維碼掃描器」程式,因而無法識別有關二維碼。局方已不斷提供各食肆使用「驗證二維碼掃描器」的更新版本,以記錄食客電子針卡、醫學豁免證明書及「康復紀錄二維碼」,亦有提醒餐飲業於不同手機應用程式商店更新掃描器的新版本。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指出,康復者於6月30日為止的過渡期內,仍可使用紙本、衞生署快速測試陽性結果申報短訊或隔離令等相關康復或感染證明,以進入「疫苗通行證」處所。

無「隔離令」康復不能下載

不過,有康復人士仍未能下載「康復紀錄二維碼」。已接種兩劑疫苗的劉先生於2月下旬快測呈陽性,遂致電衞生署熱線並獲派送核酸檢測包自行採樣,其後收到短訊通知證實確診,但一直未收到「隔離令」,自行在家隔離7天後快測呈陰性才收到包括電子手環在內的物資包,並獲衞生署職員指會將其列為康復者。

已打兩針的康復者無須再接種疫苗,但由於5月31日起「疫苗通行證」必須打齊三針,他遂於日前上網擬下載「康復紀錄二維碼」,卻發現未有康復紀錄而無法下載。劉先生指出,他染疫時衞生署仍未推出快測陽性呈報平台,他亦一直收不到「隔離令」,擔心衞生署根本未有其康復紀錄,日後無法使用「疫苗通行證」。

「黃店」懶理違規 食客「無碼」照入

特區政府為加強防疫及個案追蹤成效,於今年2月起推出「疫苗通行證」,部分「黃店」雖畏懼被查處而不得不執行有關規定,但仍有「黃店」公然違反規定。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到香港仔的「黃店」測試,發現其中一間售賣漢堡包及咖啡的店舖完全未有理會顧客是否已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亦未有使用「驗證二維碼掃描器」程式檢查「疫苗通行證」的接種疫苗紀錄。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有關店舖拒絕遵守防疫規定,危害市民健康,促請特區政府嚴加打擊。食環署在回覆香港文匯報時表示,會繼續加強巡查。

香港仔一「黃店」雖在店內外均貼有「安心出行」二維碼,但即使記者進入店內時未有量度體溫更未有掃碼,店員亦未有理會。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到香港仔一「黃店」了解執行「安心出行」及「疫苗通行證」的使用情況,其中被指於2019年8月5日黑暴期間有份參與「三罷」,並被「連登討論區」及「終極黃藍地圖」Facebook群組等表明屬「黃店」的漢堡包咖啡店「Cafe Whale」,雖在店內外均貼有「安心出行」二維碼,但即使記者進入店內時未有量度體溫更未有掃碼,店員亦未有理會。記者直接點選飲品表明堂食,店員也未有提醒要掃安心碼。

非主動提出 該店就不執行

記者其後向店員聲稱自己未掃碼,但手機電力不足要先充電,店員聽後顯得有點愕然,但仍未有表明一定要掃碼,只表示可先充電亦未有先請記者離開。未幾,記者走到水吧向店員表示已掃描安心碼,店員才用手機的「驗證二維碼掃描器」程式驗證,若非記者主動提出,該店就不執行規定。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譴責該些店舖罔顧公共安全。難得疫情回穩,但若因個別不遵守防疫規定者的行為導致疫情反彈,只會重返嚴格防疫階段,令全民受苦。他呼籲警方嚴格執法,「放蛇」嚴打故意違規的店舖。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出,該些「黃店」是黑暴一部分,以「攬炒」為目的,有破壞無建設,做出拒絕遵守防疫規定、危害市民健康的無理、自私與卑劣行為毫不出奇,促請政府嚴厲執法,加強監管,維護公共衞生安全。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餐飲處所負責人須執行盡職檢查,確保堂食顧客進入餐飲處所前有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亦須使用最新版本「驗證二維碼掃描器」流動應用程式,主動掃描堂食顧客的疫苗接種紀錄,確保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餐飲業務負責人違反有關規定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發言人表示,食環署於3月份巡查了餐飲處所14,091次,向涉嫌違規餐飲處所負責人提出27宗檢控,其中3宗涉及未確保顧客進入處所前掃描安心碼或登記所需資料。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