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至今年1月已審結被告刑罰一覽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律政司回覆立法會議員就財政預算案的書面提問中透露,2019年爆發修例風波後,警務處截至今年1月31日已就期間的違法事件合共拘捕了10,277人,已經完成司法程序有1,858人,即佔18%,其中1,465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同時,對律政司被批評處理相關檢控太慢,律政司強調,當律政司接獲警務處提交的案件後,會即時處理,包括提供法律意見和作出檢控決定等,而警方亦非將所有案件交予律政司,原因包括警方仍就案件進行調查、警方認為有關案件暫時不需要跟進,以及警方認為沒有足夠證據等。

律政司以理工大學暴動案為例,指該暴動於2019年11月18日發生,警方翌日拘捕200多人,律政司同日已向警方給予不少口頭意見,至同月20日該200多人已被落案起訴。案件已排期審訊,最早的一宗審訊已於今年3月開始,最遲的一宗審訊將於明年10月開始。

律政司指出,截至今年2月28日,在各級法院接獲的2,079宗社會事件相關案件中,超過1,700宗即接近83%的案件已結案;在裁判法院接獲的1,301宗案件中,約有1,200宗即接近94%的案件已結案。

正處理與國安相關案共85宗

律政司又透露,截至今年2月28日,在各級法院已經處理或正在處理與香港國安法相關的案件共有85宗,其中民事案件佔70宗、刑事案件佔15宗。在該85宗案件中,64宗即接近75%的案件已結案。

另外,2014年與違法「佔中」相關的案件,已全部完成司法程序。

修例風波至今年1月已審結被告刑罰一覽

須承擔法律後果的1,465名被告

◆1,158人被定罪

◆297人經法庭簽保守行為

◆6人經法庭發出「照顧或保護令」

◆4人循民事程序被判「藐視法庭」罪成

分別承受的刑罰

◆監禁4日至12年

◆緩刑12個月至24個月

◆社會服務令60小時至240小時

◆感化令

◆勞教中心令

◆教導所令

◆更生中心令

◆罰款100元至4.1萬元

◆賠償予受害人或受害機構120元至23萬元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