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費小燁)特區政府日前公布,為提高違反強制檢測要求的阻嚇力,特區政府已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將違反強制檢測指示及強制檢測公告的罰則提高至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在圍封強檢大廈的居民若無遵從強檢指示,罰則進一步調高至5萬元及監禁6個月,新修訂已於昨日生效。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提高罰則有一定阻嚇作用,但更重要的是必須執法且針對性跟進,例如「圍封強檢」時有人沒應門,必須跟進處理,否則會造成防疫漏洞。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本周一的抗疫記者會上指出,「圍封強檢」及「檢測公告」均有助衞生防護中心掌握香港的感染狀況,惟儘管不依從強檢會被罰款1萬元,第五波疫情下287次「圍封強檢」仍有2,800名居民不遵從檢測規定,比例為3.5%。幾日後,特區政府隨即將罰則提升。

特區政府發言人敦促所有須接受強制檢測、隔離或檢疫者遵守相關規定,以阻截病毒在社區傳播,特區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疫情發展,不時檢討各項措施,在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作出適當調整。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疫情發展至今,特區政府一直有進行「圍封強檢」,但始終有人不配合,因此提高罰則有一定阻嚇作用,「罰則是全球各地都有,內地有些地方甚至對違規者斷燃氣。」

她認為,應同時加強宣傳違規的後果,「例如讓他們知道如果不繳付罰款是會被通緝,甚至可能出唔到境。」她亦認為,除了加強罰則更應明確採取跟進行動,「例如圍封強檢時有人唔應門,難道就由得佢?必須作出跟進處理,尤其是要做到『動態清零』,這些漏洞更是不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