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傅政華被「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中紀委對傅政華的通報措辭嚴厲,指其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行極為卑劣,投機鑽營,利令智昏,為達到個人政治目的不擇手段,並參加孫力軍政治團夥,拉幫結派,結黨營私。
參加孫力軍政治團夥 長期違規攜帶槍支
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中紀委國家監委對傅政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傅政華完全背棄理想信念,從未真正忠誠於黨和人民,徹底喪失黨性原則,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行極為卑劣,投機鑽營,利令智昏,為達到個人政治目的不擇手段;參加孫力軍政治團夥,拉幫結派,結黨營私;在重大問題上弄虛作假、欺瞞中央,危害黨的集中統一;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長期結交多名「政治騙子」,造成惡劣影響;長期違規領用和攜帶槍支,形成嚴重安全隱患;對紀法毫無敬畏,執法犯法,徇私枉法,擅權專斷,恣意妄為,造成嚴重惡劣政治後果;長期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特權思想極為嚴重,生活奢靡享樂,長期違規佔用多套住房、辦公用房和多輛公車供個人及家庭享受,長期安排多名公職、現役人員為個人及家人提供服務,頻繁接受高檔宴請和旅遊安排;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嚴重破壞政法隊伍政治生態;貪婪腐化,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稱,傅政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徇私枉法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決定給予「雙開」處分,並移交司法。
現年67歲的傅政華曾歷任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局局長,公安部副部長,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司法部部長等要職。2020年5月,傅政華轉任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中紀委官網去年10月公布,傅政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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