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虐兒案,暫有24名女職員先後分8宗案件被控「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其中6案共19名被告昨在九龍城法院再提堂,暫無須答辯。控方透露,警方已經翻閱逾九成的閉路電視片段,案件可能轉介至區域法院或更高級別法院審理。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應控方要求,公開全部被告的中文全名,另為涉案受害幼童頒布匿名令,將案押後至4月25日再訊,並拒絕其中4名被告保釋,餘下15人則續准擔保候訊。
4人還押 15人准保釋
昨日應訊的19名被告分別是楊淑儀(33歲)、馮鳳豪(63歲)、李慧雯(24歲)、陳麗娟(55歲)、伍家穎(45歲)、謝綉蔚(25歲)、郭愛萍(28歲)、陳玉玲(49歲)、莊嘉宜(25歲)、李晓儀(25歲)、趙運紅(28歲)、鄧美欣(25歲)、周靈芝(28歲)、林美寶 (56歲)、香詠姍 (46歲)、張惠燕 (29歲)、馮凱琍 (25歲)、趙詠茜(44歲)及黃潔瑩(23歲),分別報稱幼兒工作者、前幼兒工作者或兼職幼兒工作者,各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襲擊罪。
控罪指,他們於2021年11月6日至12月17日期間,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內,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兒童責任,分別故意襲擊3歲男童A、3歲男童B 、1歲男童R、3歲女童I、2歲女童C、2歲男童Q、1歲男童G、2歲男童L、2歲女童N、2歲女童S、2歲男童U、1歲女童AA、1歲男童G、3歲女童AC 、2歲男童B及1歲男童AH,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控方昨以「司法公開」為由申請公開被告的中文全名;並指出基於涉案受害人的背景、案件敏感度等,要求法庭頒下匿名令,禁止傳媒報道受害兒童身份,兩項申請均獲法官批准。律政司續指,本案涉及長達6萬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現時控方已檢視超過九成,仍需時作進一步調查,以及索取法律意見,申請將案押後10星期,相信屆時會確定控罪及審訊的法院級別。
另外,控方反對趙詠茜、莊嘉宜、李晓儀和伍家穎4人繼續保釋,指出針對她們的指控最嚴重,若被定罪必然會面對不短的刑期。法官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同意控方申請,下令將4人還押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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