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因非法集會正在服刑及因干犯香港國安法被還押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壹傳媒集團時任營運總裁周達權和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違反租契使用將軍澳工業邨用地而獲得租金利益,3人同被控欺詐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再提訊和進行審前覆核前,控方申請將周達權從本案中分拆作另案處理,獲法庭批准。黎智英及黃偉強兩人的案件將如期於3月14日開審,周的案件則押後至7月21日再訊。
本案原來的3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74歲)、周達權(64歲)和黃偉強(60歲)。控罪指,3名被告於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間藉着欺騙,即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沒有或未曾在違反於1999年5月25日訂立的租契的情況下使用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以及向科技園公司虛假地表示,是在該租契所容許的情況下,使用或曾經使用該處所或該處所的部分,並以此意圖詐騙及誘使科技園公司不執行租契下的權利去採取行動,導致該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原進行提訊及預審,控方由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及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由於疫情下懲教署要為所有在囚人士進行強制檢測,在囚的黎智英未能出庭應訊,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陳政龍索取指示後,在黎缺席下繼續聆訊。控方隨即呈上修訂控罪書,向法庭申請將周達權的案件分拆出去,而本案將會如期於3月14日開審。辯方不反對控方的分拆申請,法官陳廣池遂批准申請,將周達權的案件押後至7月21日下午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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