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龔學鳴)律政司歡迎司法部前日(14日)公告二○二二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詳情。考試訂明年六月十一日在廣東省深圳市舉行,符合條件者可於明年一月十日至二十日登入司法部網站報名。

可於大灣區內地九市執業

香港的法律執業者,包括具累計律師執業經歷五年以上的年輕律師和大律師,在通過考試並取得相關律師執業證書後,可以在大灣區內地九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受聘於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內地律師事務所或是港澳與內地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更可成為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通過首次考試的香港法律執業者,下一步將參加由廣東省律師協會安排的集中培訓及考核,增強他們處理內地法律實務的知識。我期待香港法律界人士把握機遇,與內地律師緊密合作,共同為大灣區內企業提供一站式的跨境、跨法域法律服務,締造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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