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 馮錫雄)社福機構管理層不乏「打工皇帝」,社會福利署公布非政府機構「最高三層職員薪酬檢討報告」,多間中小型機構高層年薪逾百萬元,當中最高薪的一位更多達312萬元,淨年薪接近216萬元,薪酬接近社署助理署長。報告同時揭示,部分非政府機構的最高層的一人薪津,已佔機構人工開支比例超過一成,出現「肥上瘦下」現象。
大公報記者翻查社署網頁,可供查閱合共83份「最高三層職員薪酬檢討報告」,多間非政府機構高層年薪逾百萬元,其中聖公會福利協會、香港明愛、圓玄學院、香港心理衞生會、香港青年協會、香港耀能協會的高層,總年薪更加超過200萬元。
為聖公會福利協會總幹事
以聖公會福利協會為例,該會總幹事李正儀的年薪高達312.2萬元,薪酬冠絕其他非政府機構,撇除現金津貼及強積金供款後,淨年薪215.7萬元,薪酬接近社署助理署長(公務員「D2級首長」)水平。
聖公會福利協會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每間機構均有其對薪酬釐定的決策考慮,各職級的員工的薪酬調整,按既定機制和準則釐定,同時參考政府的總薪酬架構,以及私人市場的薪酬趨勢等因素作出考慮,最後交由董事會按既定程序及作出審批。該會說,2020/2021年度已參考政府政策,全體員工均凍結薪酬。
檢討報告同時揭示,多間非政府機構的高層,一人開支已佔全機構上下薪酬超過一成。懷愛會服務總監年薪123萬元,佔機構薪酬總開支14.2%;中華錫安傳道會社會服務部總幹事去年總薪酬達到120萬元,佔機構薪酬總開支10.9%。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委員柯創盛認為,部分非政府機構的最高三層員工,薪酬待遇媲美署長職級,公眾難免感到是「肥上瘦下」,雖然相關機構獨立運作,但始終獲得政府公帑資助。他建議政府在撥款時,增加條例規限,讓公帑用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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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存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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