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一名物業管理經理涉嫌在首宗國安法案件裁決前後,於上水及高等法院大樓張貼煽動性海報,以及管有數碼及實體形式的文宣及海報,被控2項展示煽動刊物罪,案件今天(1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被告今日再被加控2項管有及4項展示煽動刊物罪。

案件今日在西九龍法院在訊。資料圖片

辯方表示,今日收到逾1500頁控方文件,需時為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處理國安法案件的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12月31日再訊。被告沒有申請保釋,繼續還柙。

被告蔣頌生,41歲。6項展示煽動刊物罪的案情指,他於2021年6月11日至7月29日期間,分別在上水天平邨某幼稚園及高等法院大樓展示煽動刊物,即一張海報,意圖引起對香港特區政府或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2項管有煽動刊物罪的案情則指,他於2021年8月6日,在北區公園外管有48張數碼檔案形式的海報,以及在粉嶺圍近馬會道停車場的一輛私家車內管有28張海報。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