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國森

已故著名作家柏楊先生的遺孀張香華女士公開宣布,柏老其中一部代表作《醜陋的中國人》將永遠停止發行,「江湖」上議論紛紛,或會寫入二十一世紀中國文學史「別開生面」一頁。看來張女士此舉是為了防止某些政治勢力借此書名來政治炒作。

這可就有點困難了!

書的本身在刊行之後就有了屬於自己的生命,不加印只能夠限制流通。書仍在耶!不發新書,與作者本人宣布或內容過時、或觀點已變而回收作廢,是兩碼子的事。作者遺孀也只能按法律拒絕授權任何重印與轉載。版權期限過後任誰都可以自由出版,所以永久之說恐怕不大靠得住。作家遺屬作為版權新主人只可以決定書的「經濟活動」,不能單方面廢除書的生命力和影響力。

故此,筆者認為「永久停發」很難滿足張女士要的效果。你只可以不准教科書商節錄重印《醜陋的中國人》書內的章節,卻不可以阻止教育部門鼓勵學校講授此書的內容,並按他們的私意作政治詮釋。

回到《醜陋的中國人》,如果用較為嚴謹的邏輯;或近於食古不化、過度咬文嚼字的心態去看這書名,可以理解為作者講的是「全部中國人都醜陋」!但是用常情常理的話,則只是「很多中國人都醜陋」或「有相當可觀的一部分中國人醜陋」;若要量化,則前者可以超過半數,後者可以低到一成至三成不等。在此只是提個約數幫助讀者諸君深切了解這件「怪事」的深度與廣度。

你用到「醜陋」這個詞語去形容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或者一個籍貫、一個階層、一個專業,都無可避免引起這個群體成員的重視和反彈。《醜陋的中國人》這個書名,筆者認為當中或有宣傳推廣的深遠考量,假如曾有一絲一毫的濫情誇張或投機取巧,作者當然要承擔任何可能的後果。讀者有時可以十分的冷酷無情,不論是有人惡意歪曲,或者作者行文未夠清楚明白而讓人誤解,最終有什麼不公平的不良後果,都得要作者自己承當。

文責自負呀!

杜甫說「文章千古事」,曹丕說「文章……不朽之盛事」,文字由「風行一時」,到「流傳一代」,再「永垂不朽」都有可能。誰能未卜先知?

你以中國人自居,卻去罵別的中國人醜陋,那麼你就是個「不醜陋的中國人」嗎?抑或是「美麗的中國人」?如果乘早就叫「醜陋的中國某黨人」、「醜陋的中國人張三李四」……不就省事了嗎?

柏老當年起這個書名,想必有市務考量,書名過長就不能有效「搶眼吸睛」;也許作者對數字、對邏輯不夠敏感。於是留下一個「爛攤子」給後人去「補過」。筆者認為書名有譁眾取寵的成分,先生若泉下有知,會否悔其少作呢?誰能預知將來事?才高如柏老都無法預見後世別有用心的人群,怎樣拿你的大作去「大做文章」!

文人一輩子高談闊論而不得世人理會,有時可能反而是件好事!萬一真有什麼差池,也不至於給後代讀者找霉氣。修辭立其誠,豈可有一絲一毫的輕忽?為免老來悔其少作,一字一句都非得慎重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