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若溪 深圳報道)港澳居民到內地就業時,因部分人已在當地參加了社保,因此會有承擔雙重繳費義務的擔憂。25日,香港文匯報記者從深圳市社保局獲悉,在深圳市參保的港澳居民,同時在香港、澳門參加當地社會保險,並繼續保留當地社會保險關係的,可憑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或本人承諾書申請免繳深圳市養老及失業保險。其中,澳門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保障金受益人供款記錄》,香港為強積金繳存記錄。

個人賬戶可以依法繼承

根據規定,內地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五個項目,其中工傷和生育保險規定用人單位繳費,參保不會增加個人負擔;基本醫療保險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個人繳費的全部及單位繳費的一部分計入個人賬戶,歸個人在就醫時使用,參保人死亡時個人賬戶可以依法繼承。

早在2020年3月,人社部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保險基金就已協商,明確其出具的《受益人供款證明書》作為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期間,免除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的證明。而香港則未能明確相關證明式樣,而是以「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予以表述。

對於何為「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深圳市社保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在深圳申請免繳深圳市養老及失業保險,可提供強積金的相關繳存記錄。同時,為簡化辦理流程,香港居民亦可提供有本人簽名的承諾書,即可申請免繳深圳市養老及失業保險。承諾書內容需包含對申辦材料真實有效,並與原件一致的承諾:如提供虛假材料,願承擔一切法律後果等文字內容,並且附上香港身份證、回鄉證等證件號碼,且本人手寫簽名方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