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望賢 深圳報道)深港金融合作是前海重要的創新課題。前海22日出台《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持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深化深港金融合作,支持香港金融業拓展內地市場,資金扶持從200萬元到1,500萬元不等。這也是《前海方案》發布後,前海針對金融業發展推出的首個專項政策,且覆蓋寶安、南山的前海擴區範圍。
據悉,《辦法》涉及深港金融合作政策共16條:包括對粵港澳大灣區重大金融合作平台與金融基礎設施給予200萬元獎勵;給予港澳金融機構落戶獎勵、籌設支持等,對香港虛擬銀行在前海設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最高給予300萬元扶持,給予符合條件的QFLP、WFOE PFM 5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獎勵,給予深港金融科技加速器最高200萬扶持等;支持深港金融業務創新,對前海合作區銀行支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的給予最高100萬元貼息,對前海企業跨境發行綠色債券的最高給予200萬元發行費用扶持,對參與「跨境理財通」業務的前海合作區銀行按業務規模給予獎勵,給予港資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場所最高1,500萬元扶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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