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指修例風波期間損毀交通樞紐屬加刑因素
港鐵九龍塘站前年10月12日遭黑衣魔投擲汽油彈縱火,警方其後拘捕4名男子控告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以及一項屬交替的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當中首被告另被加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等3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被控4罪的首被告於開審前承認全部控罪,法官李慶年遂准其繼續還柙至下月28日作進一步求情及判刑,以待其餘被告受審完畢,但明言本案於修例風波期間發生,且九龍塘站屬交通樞紐,為加刑因素。至於同案3名否認控罪的被告續准保釋至今日受審。●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4名被告依次為送貨員曾裕生(27歲)、派對場地及模擬實景公司東主黃漢偉(31歲)、技術員鄭偉森(34歲)及地盤工人王錦發(41歲),同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指他們於2019年10月12日在九龍塘港鐵站G1出口,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兩部閘機。
另外,首被告被加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以及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即於2020年1月7日在其秀茂坪曉麗苑曉逸閣一單位管有5個汽油彈、11瓶汽油、一包白毛巾、兩支氣槍、一把摺刀、一把刀、5支撬筆、3個鎚子和一罐含有害化學物質的噴霧器。
首被告曾裕生昨於開審前承認4項控罪後,代表律師於庭上求情指,案發地點非密封、有露天出入口,閘機並非容易起火,當時人流亦不高,希望法官考慮現場並非示威場合,以及被告認罪,給予酌情減刑。
辯方續指,首被告由去年1月被捕後還柙至今已有真誠悔意,明白自己破壞法治、損壞港鐵財物,案情嚴重,願意承擔責任。
港鐵指閘機維修費約8.5萬
首被告承認案情指,當日下午約2時20分,九龍塘港鐵站職員發現G1出入口閘機附近着火,面積約3米乘1米,遂以滅火器滅火及報警,事後證實兩部閘機熏黑,現場留有玻璃碎片、一個玻璃樽和兩條燃燒過的棉條,並檢驗出微量汽油。港鐵稱,閘機維修費近8.5萬元。
另外,根據兩名港鐵乘客目擊者指,當時所有人均以正常步伐步行,唯獨一名蒙着黑布、身穿黑衣的男子甲跑離現場。而附近的閉路電視則拍得事發前,身穿白色T恤及深色短褲的首被告把背囊揹在胸前,他從根德道方向走到G1出口,然後蹲在閘機前面並放下兩瓶汽油。
未幾,男子甲點燃兩瓶汽油,男子甲與首被告再乘坐由男子乙駕駛的私家車離開。
除此之外,閉路電視拍得的片段亦顯示稍早時間,首被告與男子甲、乙及另一駕駛輕型貨車的男子丙,4人在附近歌和老街的紫蘭臺旁會面,4人並非一直身處在同一空間,但分別數次於不同時段與對方傾談,其間首被告和男子甲一度脫下口罩。
案發後至2020年1月7日,首被告被捕,警方對其進行搜屋時,檢獲汽油彈等相關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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