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振輝 香港資深出版人
「上回」講到說非三言兩語能交代清楚的情況可用「水蛇春咁長」來形容之,且明確指出此話語雖有頗長之意卻非一面倒只含貶義。然而,筆者發現有內地網頁描述如下:
水蛇咬人的時候會發出臭味,加上其本身比喻長度的意思,「水蛇春咁長」具體而言,是形容文字或說話「又長又唚(臭)」,令人出現抗拒之意。
「唚」,讀「侵1-3/cam3」,有寫「侵」、「噚」、「噆」、「譖」,又以「譖」廣為人用。廣東人會用「譖」形容說話重複,教人吃不消,與「囉嗦」、「拖沓」意近。以「譖」配詞,用詞有:
譖贅;譖氣、長氣譖氣、又長又譖、又長氣又譖氣
「譖贅」就是「冗贅」,指繁雜而多餘。說到這裏,筆者猛然想到「譖」的本字大有可能是「冗」:
「冗」讀「擁」,與「沉」近形,所以從來就有不少人把「冗」讀成「沉」,如:「冗長」、「冗贅」讀成「沉長」、「沉罪」。「沉/cam4」通過音轉讀成「cam3」;人們便「將錯就錯」,接受以「cam3」這誤音作「冗」的正音,繼而創造了上述與「譖」相關的用詞。
說話須用「氣」,廣東人就用「長氣」來形容「話多」;通常「話多」少不免「重複」,所以就生成形容「話多且重複」的「譖氣」、「長氣譖氣」、「又長又譖」、「又長氣又譖氣」了。
「臭」指令人厭惡的,沒直接有「多餘重複」(冗)的意思,足證將「又長又唚」與「又長又臭」作等量齊觀是不合理的;更何况「水蛇咬人的時候會發出臭味」的情況應屬不實資料。
說到「又長又臭」,這原來與中國舊社會的一個陋習——「紮腳」有關。「紮」有「纏」、「裹」的意思,所以「紮腳」又叫「纏足」、「裹腳」。「紮腳」一般從四五歲起——以長布條把小女孩雙腳緊紮,直至成年骨骼定型後才把「紮腳布」解開,解開後就形成畸形的小腳;若腳長少於三寸,即達到「小腳為美」的最高標準——「三寸金蓮」。據說「紮腳」始於北宋、盛於明清;清朝被推翻後,孫中山先生下令禁「紮腳」,這種具畸形審美觀的惡行才正式壽終正寢。
一般人心中有個疑問,「紮腳」後會洗腳嗎? 要達到「紮腳」的預期效果,該狀態須保持一段不短時間,之後才會解開來洗。由於「解-洗-紮」的過程繁複耗時,所以不少婦女索性減少洗腳的次數;無論如何,長時期「紮腳」都會令腳部連同那長長的「紮腳布」發出惡臭來。就此情況,廣東人創作了以下的一個歇後語:
紮腳布——又長又臭
比喻言論冗長且陳腐,令人難以忍受。
李我1948年開播的文藝小說《慾燄》,歷時長達八個月;要不是內容豐富、情節俐落,又怎可撐下去呢?從李我的《天空小說》,聽眾完全感受到那「長而不譖」的「講古」風格。還記得「悼李我(2)」中筆者曾提到「我與李我雖非屬同一行頭,可兩者在創作的歷程和作風上確有相近」嗎?所指的就是筆者的「寫稿」風格與李我不謀而合,也是「長而不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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